智通财经APP讯,海航控股(600221.SH)公告,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琼破8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富来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富来特货代”)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控股的重整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1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ST海航B”,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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