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登陆A股刚三年出头的庄园牧场来说,马红富眼下的“退位”似乎十分突然。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落地后,甘肃农垦集团将以29.45%的总股比,成为庄园牧场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将取代马红富,成为庄园牧场的实际控制人。
1月24日晚,庄园牧场(0029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马红富和自然人胡开盛已于1月22日与甘肃农垦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兰州庄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投资)100%的股份转让给甘肃农垦集团,交易作价4.27亿元。
记者注意到,甘肃农垦集团是上市公司第一大单一股东。若该次转让成功,甘肃农垦集团将再通过庄园投资间接持有庄园牧场13.22%的股份,成为庄园牧场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将成为庄园牧场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因转让实控权与马红富此前在招股书中“不丧失对庄园牧场控股股东地位”的承诺产生矛盾,公司称其需提请股东大会,对这一相关承诺进行豁免。
1月25日下午,记者就上述事项以投资者身份向庄园牧场展开咨询,一位投资者关系部的工作人员回应道,甘肃农垦集团的入主系出于对庄园牧场产业升级的考虑,但转让能否落地,仍要等待甘肃省国资委的批复,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豁免的结果。
实控人离场有违招股承诺
记者梳理公司股权结构了解到,截至目前,马红富通过对庄园牧场直接持股,以及通过庄园投资、甘肃福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牛投资)间接持股的形式,实际支配庄园牧场 33.42%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甘肃农垦集团在去年12月便已与公司牵手。根据庄园牧场不久前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甘肃农垦集团全资子公司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以3.33亿元认购了庄园牧场3793万股股份,从而以16.23%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单一股东。
这便意味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落地后,甘肃农垦集团将以29.45%的总股比,成为庄园牧场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将取代马红富,成为庄园牧场的实际控制人。
但对于登陆A股刚三年出头的庄园牧场来说,马红富眼下的“退位”似乎十分突然。按照马红富在庄园牧场2017年公开招股时的表态——作为庄园牧场的控股股东,其拟长期持有庄园牧场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庄园牧场的控股地位。而在锁定期满后,其仅会在“不丧失对庄园牧场控股股东地位”以及“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进行有限减持。
显然,马红富的实控权转让行为已经与上述承诺事项所矛盾。对此,庄园牧场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取得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批复,并且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对马红富此前的承诺作出豁免。
庄园牧场的投资者关系部工作人员表示,出于对庄园牧场产业升级的考虑,农垦集团的资源优势对公司帮助很大,但转让能否落地,仍要看经营者集中审查、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豁免的结果。
业绩呈下滑态势
根据庄园牧场公告,甘肃农垦集团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但梳理公司近年来的财报可以发现,其不佳的业绩表现已十分突出。
2017年至2019年间,庄园牧场营业收入虽呈现增长趋势,但净利润分别为0.68亿元、0.64亿元和0.51亿元,呈现连年下滑趋势。而受疫情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01亿元,同比减少13.2%;净利润为819.78万元,同比减少83.69%。对此,公司预计2020全年的经营业绩同比仍会下滑。
此外,深交所还曾在去年7月就公司2019年财报中的货币资金、商誉减值等各项财务数据问题发出问询。庄园牧场一度表示,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较大,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小,将造成一定的偿债压力和财务风险。
耐人寻味的是,根据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为了获得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庄园牧场董事长马某(马红富)曾在2015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先后4次以拜年之名,向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原总经理杨晓明进行现金行贿,合计约15万人民币。2019年12月,杨晓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对此,庄园牧场在去年7月披露,马红富在该案整个过程中仅作为证人接受相关司法机关的问询配合该案调查,从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过任何强制措施或立案调查,其个人无犯罪记录。其个人及公司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