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公布,董事会于2021年2月5日通过决议案,取消购股权计划项下1.425亿份现有购股权,并已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向现有获授人提呈及授予新购股权以供认购合共1.425亿股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 (a) (i)条,禁止于紧接预计刊发2020年度的年度业绩当日( 即2021年3月31日 )前60日内授予董事新购股权。因此,该公司向董事授予新购股权及作出取消及授予公告实属错误,不应作出。
因此,董事会取消根据2019年授予授予的现有购股权,及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现有获授人的新购股权已即时终止。因此,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涉及约1.425亿股股份的购股权仍未行使,其中9501.12万份已归属但未行使,其余约4750.56万份则仍未归属。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