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敏芯股份(688286.SH)公告,2019年11月25日,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歌尔泰克”)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件专利权属诉讼,将公司及其股东李刚、胡维、梅嘉欣列为被告,主张确认公司所有的专利号为ZL200710038554.0的发明专利为梅嘉欣的职务发明,主张该专利的专利权归属于歌尔泰克。
2020年9月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歌尔泰克的诉讼请求。
歌尔泰克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知初121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主张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知初1211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歌尔泰克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结果如下:1、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5知初1211号民事判决。2、确认名称为微机电声学传感器的封装结构(专利号ZL200710038554.0)归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3、驳回北京歌尔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公司、梅嘉欣、李刚、胡维共同负担。
据悉,除涉诉专利外,公司拥有多条不同的MEMS麦克风封装解决路线,与涉诉专利的封装路线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技术工艺已经过多年研发改进,未生产及销售与涉诉专利全部技术特征一致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