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2 月 22日丨冠华国际控股(00539.HK)发布公告,在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期间,公司管理层获提供联合信用额度合约文本,由公司附属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若干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据此,贷款人同意向新会冠华授出信贷融资,总额为人民币9.94亿元。由于公司的香港管理层过往并不知悉该合约及信贷融资,彼等已即时要求新会冠华的首席会计师(“中国附属公司会计师”)确认该合约的存续及背景,以及提供进一步资料(包括该合约项下的信贷融资提取及最新状况)及其他相关文件。然而,于本公布日期,公司的香港管理层仍在向中国附属公司会计师(其于过去数周间申请多日病假)作出要求,亦尚待取得所要求有关该合约及信贷融资的资料或文件。
2021年2月16日,审核委员会接获公司核数师德勤的函件,据此,核数师于1月22日表明,在中国附属公司会计师协助下,彼等曾到访中国人民银行江门支行,并分别取得新会冠华及江门锦丰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连同新会冠华统称为“该等附属公司”)的两份信贷报告。核数师注意到,该等信贷报告载有该等附属公司的若干尚未偿还借款,合共人民币9.46亿元,当中部分可能并无计入集团先前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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