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持续亏损的*ST斯太(000760.SZ),日前披露了一份成功扭亏为盈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而这一份业绩预告,却给市场带来了更大的疑团。
销售对象3家变1家?
1月30日,*ST斯太披露2020年业绩预告,公司声称自己扭亏为盈,预计盈利5000万元至6000万元,即便是扣非净利润也有350万元至450万元。对此预告,会计师事务所认可根据*ST斯太提供的财务数据情况,并基于该数据为真实、准确、完整、全面的前提下,并在初步预审核及与*ST斯太充分沟通后,认可其业绩预披露相关内容。
*ST斯太称,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之一,系公司加速了客户的导入,向沈阳天眼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无锡事凯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了发动机及配件,12月份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735万元。
突如其来的扭亏,深交所第一时间下发关注函,而随着*ST斯太的回复,诡异的事情也发生了。
在2021年2月10日的回复公告中,*ST斯太又提到,公司克服疫情影响,加速客户导入,2020年12月份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了发动机及配件材料实现销售收入7735万元(含税)。
同样是7735万元的销售收入,但销售的对象从3家变成了1家,前后内容的不一致能让人犯尴尬症,也再度引来深交所的关注函,在关注函中,深交所直截了当质疑从3家公司变成1家,这当中是否存在虚构的交易?
来源:公告
买卖货物位置、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耐人寻味的还不止这一点。
据公告显示,这笔销售是赶在2020年12月27日完成的货物清点验收及库房交接的,与此同时,“为减少货物运输损失,降低运输费用”,*ST斯太还将原储存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库房交由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也就是说,这买卖做完了,但货物并没有挪地。而这7735万元的收入,根据公司与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货物验收完成4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10%,8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进一步从深交所的关注函中可以看到,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ST斯太厂房、仓库并承接货物,同时承担*ST斯太仓库2020年应交未交的租赁费及相关水电、物管费用,并在货物销售总价中扣除。另外蹊跷的是,在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字之时起,货物的所有权归*ST斯太,即货物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说明“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传统发动机改新能源发动机是否合理?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还针对另一个关键问题发难。
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及部件的研发、销售及上门维修”。而根据*ST斯太提供的发货单,上市公司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均为传统能源发动机及配件,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对*ST斯太销售的产品进行新能源改造,并且全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团队需要*ST斯太销售的产品。
对此,深交所发声质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ST斯太购买传统发动机及配件并进行新能源改造的原因及合理性,传统能源发动机及配件能否改装成新能源发动机及配件,与直接购买新能源发动机及配件相比具有何种优势,其全国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团队需要传统发动机及配件的具体用途及合理性。
当然,这许多疑点,需要上市公司一一作答,根据安排,*ST斯太需要在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进行报送。
换会计师事务所时曾遭关注
实际上此前,在*ST斯太2020年12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之时,就已经收到过深交所的关注函。当时,*ST斯太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换成了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深圳堂堂”)。而这个深圳堂堂的“战绩”似乎并不够看,其在2019年度并没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情况,在2020年度里,也只有1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记录,突然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多多少少引起了市场的好奇。
而从其他公开信息来看,深圳堂堂,似乎也专挑ST公司入手,除了*ST斯太之外,还与如*ST赫美(002356.SZ),*ST金洲(000587.SZ)、*ST新亿(600145.SH)等公司也签订了合作。
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了证监会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圳堂堂”)进行立案调查的事实,原因为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了与深圳堂堂相关的事项包括两方面:其一,深圳堂堂2020年以来承接了多家*ST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前有*ST新亿,后有*ST金洲、*ST斯太等;其二,深圳堂堂执行的*ST新亿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