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悦集团(08545)发布公告,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5.56(a)(ii)条,公司董事不得在任付刊发业绩的日期,以及紧接刊发季度业绩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期间;又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买卖公司的任何证券。
于2021年2月19日,董事会获公司秘书通知,公司董事李伟强于2021年1月22日出售6000万股公司普通股,价格为每股股份0.219港元。李伟强已经确认,出售事项乃在场外无意的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作出,且并无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61条事先通知指定董事。
紧接出售事项前,李伟强于4.8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8.50%。紧随出售事项后,李伟强于4.2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2.50%。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