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将落实金融委会议的要求,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共同建立国有企业债券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机制。
近期,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地方国资委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加强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和资金投向管理,做好债券发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处置风险,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生态和金融稳定。
“首先我要告诉大家,中央企业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在控。去年中央企业圆满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三年资产负债率下降两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平均负债率降到64.5%,是一个比较健康安全的水平。”彭华岗说,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债务风险的防控。加强金融衍生品、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主动控制新增金融业务,防止脱实向虚;又严禁高风险业务,对开展融资性贸易的露头就打、严肃问责,全面清理“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国资委主任郝鹏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高度重视。国资委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的要求,前期专门约谈了部分省级国资委,对稳妥化解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近期还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专门召开防范地方国企债券违约风险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郝鹏强调,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企业要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经营水平。投资者也要提高风险意识,深入了解发债人的实际经营情况,理性作出决策,这样才能整体上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发生。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