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银保监会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编制、提供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4月17日至26日,永安财险审计中心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永安财险存在1827笔未识别保险业务关联交易,保费收入金额416.9万元,业务范围涉及车险管理部、人身险管理部等部门。2019年8月14日,永安财险向中国银保监会上报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永保字〔2019〕626号),报告中未如实反映该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永安财险罚款2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当事人上官宗科、郑瑞娟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王晓飞、钟鹏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孟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