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香港第二上市的中概股共有10家,其中2020年上市了9家。
2月24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财政预算案》指出,港交所将检视第二上市制度,包括非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大中华公司是否需要属创新科技公司,才能来港第二上市及相应的市值要求。
港交所一直将第二上市吸引的公司定位为优质中概股。根据港交所目前的上市要求,在香港第二上市的公司需挂牌至少两年,上市时市值需至少有400亿港元或市值高于100亿港元及收入高于10亿港元,同时,合资格企业必须符合 “创新产业” 范畴的公司。
据了解,自2018年4月,港交所推出新股上市改革以来,阿里巴巴等多家中概股龙头纷纷回归。目前在香港第二上市的中概股共有10家,其中2020年上市了9家。
其中,阿里巴巴、京东集团、中通快递、宝尊电商均是以同股不同权架构在港交所上市,而再鼎医药 - B,作为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则是以第18A章新规在香港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登陆港股。
市场人士预计,今年香港将有10余家中概股企业来港上市,集资规模有望达到1000亿港元,其中包括知名科技及新经济企业。新年伊始,B站、百度、携程、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唯品会和欢聚集团等多家中概股公司均开始启动在香港进行二次上市。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24日在业绩会回应表示,去年已留意到有同股同权但非业务创新的中概股有意回港第二上市,亦相信制度有“放松空间”,但并未透露具体咨询时间及内容。
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分会副会长林俊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如果仅以上要求计算,大约有40家左右的公司符合第二上市条件。如果降低市值要求,会有更多公司符合资格来香港第二上市。
“我们希望企业来香港做第二上市的时候,监管机构可以维持和第一上市同样的审核标准,不应因为第二上市而放松要求,应该做到严格把关,保持来港上市公司的质素,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第二上市公司类型方面,不应该仅局限于创新科技公司,监管机构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只要有发展潜力的好公司都应该不论是什么行业,都欢迎来港做第二上市。”他坦言。
德勤中国华南区主管合伙人欧振兴此前向记者指出,随着市场对中概股的认识愈来愈深入, 而且不少传统行业亦正进行数字化转型,港交所应该审视是否吸引更多类型中概股来港第二上市,包括考虑重新评估第二上市的市值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港交所的资料显示,创新产业公司具备下述两项或以上的特点:
1。应用了有别于竞争者的新科技、新理念或新业务模式;
2。研发活动为公司贡献大部分的预期市值,同时亦是公司的主要活动及占去公司大部分开支;
3。成功营运有赖于独有业务特点或知识产权;及/或
4。相对于有形资产总值,公司市值或无形资产价值极高。
此外,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认为,目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赴港第二上市的企业已经享有多项自动及有条件的豁免,例如豁免遵守多项于香港联交所主要上市的持续责任等,如果将非同股不同权架构扩展到非创新公司,在上市门槛上和可豁免的条件上需要更加清晰及严谨才能保障到投资者。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