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魏文艺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的通知(2020年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对共有产权房的项目选址和套型面积等11个方面作出新的修订。
对此,中指研究院北京分院研究副总监李益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此番修订有利于不同楼栋户型品质的改善和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共有产权房的舒适度、宜居性;同时也有利于满足不同家庭结构、不同生活阶段的多样化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置业者群体范围。
套型建筑面积修订是重点
此次《导则》中,最突出之处在于对套型总建筑面积的修订。
修订之前,对于套型面积的规定是:“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修订之后,此条改为了:“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也就是说,未来北京建设的共有产权房将会有更大的套型建筑面积。
在项目容积率上,《导则》明确,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中心城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同时,为了发挥竖向空间功能布置的灵活性,将原来的“共有产权住房城六区层高不应低于2.8米,其他区不应低于2.9米”修改为“共有产权住房层高不应低于2.9米”。
对此,李益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种‘层数+套型建筑面积’双重控制的设计标准,有利于不同楼栋户型品质的改善和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共有产权房的舒适度、宜居性;同时,也有利于满足不同家庭结构、不同生活阶段的多样化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置业者群体范围。”
《导则》还补充了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的要求,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促进职住平衡。”此外,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分类垃圾收集、图书馆、健身馆等亲民设施也作出了相关要求。
30多个项目已陆续交用
对于此次修订,北京市住建委在说明中表示,“通过项目实践进一步检验建设标准,多渠道收集百姓需求,同时考虑新政策、新标准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影响。”
据北京住建委数据,自2017年北京市开始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至今,已有30多个项目约4.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陆续交用。截至2019年4月,全市共有64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含转化项目33个)实现了土地供应,均在建设过程中,可提供房源约6.55万套。
土地供应端也对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保持供应,2020年北京共成交宅地48宗,其中共有产权房用地4宗,规划建面58万平方米。而此前供地主流的限价宅地也仅8宗,规划建面95万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集体土地入市是近年来土地供应制度改革的一个方面,北京市也对集体土地建造共有产权房进行了探索。早在2018年末,3宗大兴区瀛海镇用于建设共有产权房的集体土地便开始公开挂牌,虽然其中两宗皆以底价成交,但也体现了政策的推动意图。
此外,对于共有产权房入学政策,官方也一再表示将和其他商品房一致。2019年4月,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商品住房,其入学政策与其他商品房一致,不会出现“差别对待”。
共有产权房也受到了刚需客们的普遍欢迎。北京市住建委数据显示,2019年4月,全市共有产权住房累计申购家庭约77万户,其中审核后符合项目申购条件的家庭累计约42万户,剔除重复申购后,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约23万户。购房人对公有产权房表示出了极大热情。
2019年4月,北京市已经进入选房环节的31个共有产权房项目,房源达3.2万套,23个项目房源一次销售已全部售罄或基本售罄;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六环路沿线的8个项目一次销售后存在剩余房源约6000余套。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