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嘉澳环保(603822)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称签订了总金额超过拾亿元的重大合同。《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研究后发现,这一新签大单存在很多超出寻常之处,且未明确违约责任。
2021年2月24日,公司与壳牌贸易正式签署了《壳牌国际东方贸易公司购买地沟油甲酯的条款(编号:itgexp)》,该协议已生效。该合同的合同类型为生物柴油出口长单销售合同,合同销售量合计不少于 5万吨/年,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按 2020 年度成交均价 7263.32 元/吨预估,每年销售金额约为 36316.6 万元人民币,本合同总金额约 108949.80 万元人民币(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然而,这一巨量大单存在执行上的不确定性和细节中的超乎寻常之处。
首先,合同为长单合同,按月进行订单采购,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总金额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和单价确定,对 2021 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其次、本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交易对方可能的违约会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数量和交易金额,而违约责任则是由仲裁判定。第三,公司于壳牌贸易的合作金额本次是出现异变。从业务往来情况,2018年公司销售壳牌贸易 3973.79 吨,金额 2294.99 万元,占生物柴油出口金额的 13.29%;2020 年公司销售壳牌贸易 3042.64 吨,金额 2506.80 万元,占生物柴油出口金额的 9.22%。此前,公司与壳牌贸易的合作规模不过是两千多万的水平,如今突然跃升了四十多倍到了10亿元的量级,这是超乎寻常的。
值得注意的是,嘉澳环保正在由于涉嫌信批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因此影响到重组。另外,公司在2020年3月连续发布2017年度至2019年度9份“更正”年报、半年报及嘉澳环保和审计机构瑞华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说明。之后有报道称,2020年1月时,嘉澳环保遭人向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举报财务存在问题,涉及其相关的子公司、若天新材料等公司。介于此,凡在2020年12月23日晚间持有嘉澳环保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索赔报名,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不过嘉澳环保并不承认存在财务造假,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了澄清公告称,更改半年报和年报是公司自查发现公告中的数据与当年审计报告中同一科目有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这是嘉澳环保的财务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