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公布,于2021年2月26日,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华电出售宁夏灵武的65%股权以及灵武应收股息和宁夏供热的53%股权,代价分别为约人民币28.225亿元及12.5亿元。转让事项收益合计约为人民币9.54亿元。
于转让事项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持有宁夏灵武及宁夏供热的任何权益,宁夏灵武及宁夏供热将不再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转让事项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集团资产佈局。
据悉,宁夏灵武主要从事燃煤发电以及与电力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于本公告日期,宁夏灵武的股权由该公司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65%及35%。
宁夏供热主要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宁夏灵武向银川市供热热网项目。于本公告日期,宁夏供热的股权由该公司持有53%,剩余股权由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煤气供热有限公司及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1%、14%、9%及3%。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