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今日发布信息称,已圆满完成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下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证监会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1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17件,办理数量稳中有增。
证监会今日公布的,关于建议、提案的答复中,透露出了七大重要政策信息。
包括: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更好地支持农业发展;研究起草新三板条例送审稿;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建设;继续提高市场开放程度;研究适当丰富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证券品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来看详细内容:
信息一:深入论证科创板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在回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科创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时,证监会就科创板交易机制、转融券机制、科创板指数及ETF基金、退市制度等的制度安排作出了如下回应:
推出T+0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属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调整,涉及主体多,市场影响大,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市场各方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进一步开展政策研究和制度准备,逐步形成市场共识。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2019年4月,证监会指导上交所、中证金融、中国结算联合发布《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对科创板融券业务机制进行优化,引入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机制,扩大出借券源,提高证券融通效率。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扩大融券券源,进一步完善场内多空平衡机制。
去年7月,首只反映科创板证券价格表现的指数——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正式发布,同日,证监会受理了四只科创板50ETF基金,后续,证监会将稳步推进相关产品的注册工作。同时,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科创板做市商准入有关规定和规范运作要求。
信息二:支持更多农业企业通过IPO和再融资募集资金
在回复《关于资本市场应支持农业企业发展的提案》时,证监会称,资本市场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支持“三农”领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支持作用。
证监会在回复中透露出了如下一些工作重点:
持续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拓展投融资途径,更好地支持农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农业企业,推动农业企业发展。
将继续推进新三板改革,进一步优化融资制度,巩固小额、快速、灵活的投融资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登陆新三板,促进农业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发展。
持续关注农业企业经营状况,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信息共享,共同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支持农业企业规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信息三:正研究起草新三板条例送审稿
在回复《关于制定发布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提案》时,证监会表示,制定新三板条例既是贯彻落实、补充完善证券法,完善新三板法律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也是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实施的制度保障,并最终构建起包括《证券法》、条例、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新三板业务规则在内的制度规则体系,形成系统、完整、全面的新三板法律制度框架。
该回复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新三板条例送审稿,待内容成熟后,将尽快上报国务院,并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信息四: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到大陆设立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业务
证监会对《关于借鉴台湾资本市场经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提案》的回复(下称“复文”)称,台资企业和台资证券公司参与新三板市场,能够进一步丰富挂牌公司类型,形成中介机构的良性竞争,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到大陆设立证券公司,依法开展新三板相关业务,并为其开展业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2月,证监会核准设立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内资股东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台资股东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复文透露,证监会将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台资企业和台资证券公司的支持力度。具体举措包括:
加强对台资企业的服务力度,组织形式丰富的培训活动,宣传解读新三板各项制度规则,积极引导和支持台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推动全国股转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台资证券公司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证券公司推荐台资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持续推动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直接转板等重大改革举措平稳落地,保障精选层稳定运行,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市场融资、交易、监管等差异化制度设计,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功能、防范市场风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此外,证监会还将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试点工作将参考借鉴中国台湾等资本市场经验,研究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市场的有效合作方式,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市场的有机联系和互联互通,提升新三板基础层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成长空间,更好发挥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信息五:正稳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建设
在回复《关于对证券从业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分类监管的建议》时,证监会透露,已启动了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建设,利用会计监管人员经验构建风险指标体系,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象3个角度进行风险刻画和监测。
该画像系统设置了包括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独立性、项目风险等在内的100余项指标,通过风险指标综合分析识别已有或潜在风险及其分布规律,提高风险预警、线索发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整体风险和个别风险的客观评价,为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性支持。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该回复表示,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及分级分类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专业能力、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
下一步,证监会将参考建议中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思路,加快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画像系统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监管工作,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
信息六:继续提高市场开放程度
证监会在对《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金融机构、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提案》的回复(下称“复文”)中表示,证监会将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参与境内资本市场建设,完善资本市场机制,优化市场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截至2020年8月底,已有8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1家外资控股基金公司、1家外商独资基金公司和1家外商独资期货公司相继获批。
复文表示,有部分合资证券公司也表达了扩大业务范围的意愿,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证监会将在收到相关申请后,依法审批。
此外,复文还透露,证监会将积极吸收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支持REITs业务经验丰富且符合条件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REITs试点,促进基础设施REITs业务规范发展。
同时,证监会将继续提高市场开放程度,扩大特定品种范围,探索结算价授权等开放路径,支持鼓励外资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价格影响力。
信息七:正研究开展区域性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
在回复《关于放开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品种的提案》时,证监会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工作,将综合考虑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情况、业务能力、运行安全规范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地方监管能力等因素,研究适当丰富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证券品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条件成熟,将报国务院同意后进行试点和推广。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导向,继续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供给,进一步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不断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服务能力,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