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发展(03382.HK)公告,于2021年2月26日,天津港股份(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及中远海运港口订立天津港集装箱协议,据此,天津港股份同意转让及中远海运港口天津同意收购天津港集装箱34.99%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3.48亿元。
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持有天津港集装箱41.69%股权,天津港集装箱将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而成为集团的联营公司。天津港集装箱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于本公告日期,天津港股份持有天津港集装箱76.68%股权。
实施出售事项,一是有利于打造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设;二是有利于对外航线开发和重点航线增量扩容,实现天津港的集装箱业务跨越式发展;三是有利于推进与中远海运港口加强区域及海外投资项目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与中远海运港口将密切配合,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中远海运港口船舶在港作业和干支衔接效率。
中远海运港口承诺将积极协调其母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航线结构,增加天津港干线航线密度,协调中远海运集团自有箱量从2020年起年均增幅不低于天津港的集装箱吞吐量平均增长水平,力争在2020年基础上5年年增幅不低于15%,以确保天津港集装箱能够持续稳定良好经营。箱量增长能够带动天津港集装箱乃至集团其他集装箱公司业务量的增长,对集团营运有向上拉动作用。
(文章来源: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