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发展(03382)发布公告,于2021年2月26日,天津港股份(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与经济技术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天津港股份同意转让及经济技术公司同意收购天津中燃53%股权,代价为人民币约1490.03万元(单位下同)。
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天津中燃的任何股权,天津中燃将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
集团预计将自出售事项取得未经审核除税前亏损(经扣除非控制性权益)约900万元,集团拟将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公告称,天津中燃主要从事销售燃油,为集团销售业务的一部分。出售事项将使集团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将资源配置在更高回报的装卸业务上。考虑到天津中燃的负债比率高于集团,其毛利率偏低,经营业绩于过去数年不时波动,于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11个月期间更取得净亏损,公司认为出售事项将有助改善集团的整体经营业绩。公司相信出售事项亦将减低集团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优化集团负债结构及提升集团整体资产质量,为集团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