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国际经贸在线”微信公众号,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
2020年1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宣布,欧盟将从2021年开始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碳关税。
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启动了有关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公众咨询程序,邀请公众就欧盟针对特定产业进口产品设定碳价格并征税提出意见建议。欧盟委员会计划于2021年第二季度提出有关立法建议。
如果可能,碳关税将在2022年开始实施碳关税的提议在欧盟和美国都已经讨论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在特朗普政府期间,美国政府对气候问题不重视。但是,拜登当政以后,气候问题成为了美国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美国财政部长耶伦是美国气候领导力委员会(C|
mate Leadership
Counci)的创始成员,该委员会是一个跨党派的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和商界领袖的组织,其首要主张是征收碳税这个组织的一个主张是,每吨碳排放征收40美元碳税,在此基础上以后逐步提高。
同时为了防止碳排放向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转移,该组织也支持碳关税。另外据日经新闻报道,日本也在考虑引入碳关税在以往的讨论中,碳关税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碳关税是可以按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征收的。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碳关税不是一种关税,而是一种进口环节税,对进口商品征收一个碳边境调节税,但其水平不高于对国内产品征收的碳税,这有可能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有可能符合针对国内税的国民待遇要求。
当然,这里的关键是对进口商品碳排放的计量以及碳关税的征收方法。这也是相关制度建立与推行过程中会遇到的最大的技术性困难。
毫无疑问,如果碳关税制度在世界上逐渐推广开来,这会对全球贸易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例如金属冶炼、化工等,各国碳关税可能会对这些产业先行实施,因此这类产业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影响。
这对各国的产业结构变化以及证券市场也都可能会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