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发展”关注度逐渐升高,“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不可或缺的子系统,其发展也被愈发重视。继日前发展绿色金融被纳入顶层设计后,保险如何发挥作用服务绿色发展备受关注。2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采访获悉,绿色保险的内涵在负债端和投资端都有广阔的延伸发展空间,但目前在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空白,还需打通相关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有业内人士建议,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四方面推进发展。
绿色保险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近一周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表示要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关于保险,文件指出要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
那么,何谓“绿色保险”?缘何如此重要?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介绍称,绿色保险主要指的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除此之外,亦有业内人士指出,巨灾保险也是较有代表性的一种“绿色保险”,且广义而言,国际金融市场尚未针对绿色保险制定统一的定义标准,绿色保险概念可以被引申到更为广阔的领域。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具体而言,在保障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气候变化的适应与应对过程中,所用到的兼顾风险管控和资金运用的手段,都可以作为绿色保险的创新发展方向。”
“保险资金是长期资本,与绿色项目需要很长的融资期限和长期投资的需求十分契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郑梦指出,从这个角度看,绿色保险体系在绿色金融体系中地位重要,是绿色金融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子系统。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在加快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包括助力绿色科技创新、助力绿色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等。
助力绿色科技创新方面,孙洁分析称,保险机构为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环保技术装备等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其安全、质量、性能方面的风险,为绿色新技术的落地推广保驾护航。
助力绿色消费方面,孙洁指出,通过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发挥激励机制作用,促进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如创新基于里程的车险,将保费与行车距离挂钩,激励绿色出行。
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孙洁认为,森林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养殖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推动农业产业向集约型绿色发展转变,促进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环境有效治理。
助力绿色产业发展方面,孙洁表示,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追求稳定收益等特点,非常适合以股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类似污水处理、光伏发电、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
制度存空白 规模待提升
“绿色保险”发展现状何如?又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挑战?
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例,该险种在中国已经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2015?2017年间,中国环责险投保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保险费率有所下降。目前,中国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不过,从全国范围看,环责险投保企业的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仍不足5%,环责险保费收入占责任险保费收入仍不足1%,保险费率仍高于一般责任险的平均保险费率,投保规模有待提高,产品性价比有待进一步优化。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朱俊生也指出:“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其发展一定要有完善的法律框架,包括比较明确的追责和损失承担规定,才能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然而,中国目前在环境污染方面的政策体系,包括损失补偿目前还不完全健全,比如此前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至今也并无下文。”
朱俊生认为,目前并没有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专门立法,这是一块制度上的较大空缺。
除此之外,朱俊生还指出,以环境污染责任险为主的“绿色保险”要发挥功能的重要前提,是企业关于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度,而现在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够。
而关于巨灾保险,亦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国,巨灾赔付占巨灾经济损失的比例不到10%,虽然较20世纪及21世纪前十年已经有大幅提升,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远远落后。
完善制度框架 促进绿色保险承保、投资
对于绿色保险的发展,孙洁提出了四大建议:完善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
具体而言,在完善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孙洁建议打通绿色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细化强制环责险规则,明确污染的责任归属、赔付细则、因果关系和赔偿金额等,同时强化环境执法,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及时查处和整改,加大对重大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推动环境风险和效益的“外部性内部化”,提升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和投保意识。
加强对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的财政支持方面,孙洁提出,转变财政补贴理念,将低碳环保直接补贴转化为保费补贴,面向绿色产业全产业链提供保费补贴,发挥保险机制放大效应。面向环保节能设备研发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依靠保险分担研发创新过程的风险。面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兴能源企业,提供风力发电指数保险、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利用保险保障稳健运营。
同时,针对绿色保险供给,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保险机构服务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其他绿色保险产品,对政府补贴保费部分免征增值税,避免税收效应抵消财政补贴效应。
推进绿色保险承保能力建设方面,孙洁建议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跨部门合作,搭建统一的绿色保险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和管理环境污染、环境损害、节能减排、污染损害赔偿支出等数据,形成共享数据库,为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研发、费率厘定、承保理赔、风险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绿色保险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加快制定各个行业风险管理规范和评估标准,制定体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统一承保前技术评估,制定承保后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技术标准,帮助保险公司加强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推出更完善的绿色产品和服务。
促进绿色保险投资发展方面,孙洁建议监管机构积极协调推动保险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绿色联动机制,支持引导更多保险资金进入绿色产业。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绿色债券,对于保险机构投资绿色债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税;探索建立中国保险业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促进聚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亦有业内人士建议,在促进绿色保险发展方面,企业应树立绿色金融意识,合理运用绿色保险融资增信;各行业协会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专业培训,鼓励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践;保险公司应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绿色保险专有数据库;政府应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绿色保险引导体系。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