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大连银保监局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养老大连分公司”)违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高管这一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大连银保监局对泰康养老大连分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对当事人郭卓斐予以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孟思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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