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会想到,苏交科(300284.SZ)五年前的一次海外资产收购竟会有多名自家员工参与了内幕交易。
3月1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两份涉及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当事人是杨扬,另一份当事人是徐剑,两人此前均为苏交科员工。
而在此之前,即2020年12月30日,江苏证监局刚刚行政处罚了内幕交易苏交科股票的张卫星,此人时任苏交科总裁顾问。
那么,缘何苏交科多名员工会涉及到内幕交易之中呢?
两人并非普通员工
根据江苏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1月初,苏交科经中介机构推荐,启动收购美国环境检测服务商TestAmerica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LC(下称TestAmerica)的项目。
资料显示,TestAmerica是美国领先的环境检测公司,在全美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一站式”检测服务,检测范围广泛,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实验室分布在全美50个州,在水源检测、空气检测、固废检测领域均排名第一,是美国提供完整检测服务的服务商之一。
2016年2月,苏交科第一轮报价函获标的公司卖方顾问同意后,苏交科获取了标的公司TestAmerica的数据库访问权。2016年3月,苏交科总经理王某华、副总经理朱某宁、投资分析师梅某然前往美国考察标的公司,回国后,公司决定推进该项目。
2016年3月30日,苏交科向卖方顾问发出第二轮报价函。3月31日,卖方反馈同意报价。4月1日,苏交科与TestAmerica签署排他协议并安排中介机构启动尽职调查。4月11日,在当月职能部门例会上,公司发展部负责人承某就该项目作了汇报。此后,苏交科持续推进该项目。
2016年5月19日收市后,苏交科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停牌申请。5月20日,苏交科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同日股票停牌。8月10日,苏交科的股票复牌。
江苏证监局认为,苏交科收购TestAmerica项目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苏交科在相关人员赴美国考察后于2016年3月30日发出第二轮报价函,此时该信息已具备重大性特征,2016年5月20日,苏交科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开内幕信息,因此,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5月20日。苏交科总经理王某华、副总经理朱某宁、投资分析师梅某然、发展部负责人承某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共49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杨扬时任苏交科的工程检测中心主任,与多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工作上的联系。2016年5月17日,杨扬向鲁某洁发送内容为“刚刚得到消息,苏交科一周内停牌,两月,我已现价买入”的微信,向祝某为发送内容为“明后天停牌”的微信,因此,杨扬不晚于5月17日知悉内幕信息。
根据江苏证监局的信息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6年5月17日,杨扬使用本人证券账户(资金账号52******,沪市股东代码A381******,深市股东代码0060******),通过本人手机下单买入“苏交科”8万股,成交金额149.37万元,苏交科复牌后全部卖出,获利30.99万元。
徐剑时任苏交科的市政设计研究三所所长,与承某为同乡,工作之余交往密切,2016年5月17日两人有过通话及短信联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6年5月18日,徐剑使用本人证券账户(资金账号52******,沪市股东代码A817******,深市股东代码0108******),通过本人手机下单买入“苏交科”14.31万股,成交金额268.60万元,苏交科复牌后全部卖出,获利约75.055万元。
由此可见,杨扬与徐剑在苏交科都不是普通员工,一个是5月17日,一个是5月18日,两人前后脚通过内幕信息买入了苏交科。
缘何频发内幕交易
江苏证监局认为,徐剑证券账户自2016年起长达5个月未交易“苏交科”,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临近停牌时点的5月18日,集中卖出其他5只持仓股票,并通过银证转账转入100万元,汇集资金全部买入“苏交科”,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尽管,杨扬和徐剑都对自己买卖苏交科的事情进行了申辩,但是江苏证监局两人的内幕交易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江苏证监局决定“没收杨扬违法所得30.99万元,并处以61.98万元罚款;没收徐剑违法所得75.055万元,并处以150.11万元罚款。”
杨扬与徐剑并非首次发现的苏交科员工涉及内幕交易案件,在2020年12月30日,江苏证监局就已经披露了一起涉及苏交科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书,当事人是张卫星,时任苏交科总裁顾问、技术管理副总工程师(兼)。
同样是苏交科意欲收购TestAmerica的重大事件,江苏证监局的信息显示,2016年4月11日,张卫星参加当月职能部门例会,会上承某汇报了美国收购项目,因此,张卫星不晚于2016年4月11日知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卫星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苏交科停牌前的5月19日,使用亲属的证券账户(资金账号为106*****,沪市股东代码A498*******,深市股东代码0161******)持续买入“苏交科”股票共计10万股,成交金额共计199.10万元,苏交科复牌后全部卖出,获利约34.20万元。
和杨扬、徐剑的申辩不同,张卫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江苏证监局最终对其的处罚是“没收张卫星违法所得34.20万元,并处以68.40万元罚款。”
令人奇怪的是,苏交科的三名员工,而且是中高级以上的人才,为何会纷纷涉及到内幕交易之中呢?苏交科收购TestAmerica的保密工作是如何做的呢?除去上述已经被查出的三人以外,苏交科还有没有员工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呢?这些都还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披露。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