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行业首推“7天无理由还款” 倡导理性借贷

财经
2021
03/03
06: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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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志伟

见习记者 张 博

近年来,“超前消费”“过度借贷”等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倡导理性消费势在必行。

近日,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消费金融”)为鼓励用户理性消费推出了“7天无理由还款”权益。据了解,该权益为首借专享,首笔借款7天内结清,息费全免,可在中原消费金融App、柚卡App等使用。换言之,此权益即“贷款冷静期”,与保险领域的犹豫期相似,在消费金融行业属于首创。

消费金融行业研究专家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举一方面在营销宣传上获得较好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则有利于公司获取新增用户,尤其对增强自营App的实力构成利好”。

行业首个“贷款冷静期”

近日,中原消费金融针对用户推出首次借款“7天无理由还款”,该权益是中原消费金融面向用户推出的一项鼓励用户理性消费的保障性权益。

冷静期是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出发而设立的,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理性决策,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而此次中原消费金融推出的“贷款冷静期”,在消费金融行业属于首创。

据了解,中原消费金融是经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持牌金融机构,由中原银行、华平投资、伊千网络共同出资。坚持“合规经营、风控先行、科技驱动”的发展理念,面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纯线上消费贷款+消费分期服务,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原消费金融App上了解到,用户首次在中原消费金融App、柚卡App、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生活号,首次成功获取额度且没有发生首次借款的用户,均可免费获得7天无理由还款权益;自借款当日起,7天内(包括当日)提前还款的用户,可使用该权益;使用该权益,可减免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和还款手续费。

事实上,此类金融产品冷静期在其他行业已有一些先例,例如在保险领域就有犹豫期,即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保险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有一段时间可以无条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一般为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私募基金产品也存在冷静期,《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募集机构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经过回访确认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苏筱芮对记者分析称,“消费金融公司推出‘贷款冷静期’更多是一种营销策略。从产品规则中可以看出,‘在该公司的金融App、柚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是无理由还款的前提条件,且必须‘首次获得额度’,有诸多附加条件。”

苏筱芮进一步表示,2020年,消金公司迎来“开闸期”,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且由于2020年网络小贷新规的收紧,外部实力玩家对消金牌照虎视眈眈,此举既能够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打造自身的特色品牌,也能够在流量平台的夹击中形成突围,为后续用户留存打下坚实根基。

宜宾学院金融科技与国际结算创新团队负责人、沛益咨询首席专家陈小辉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消费金融公司推出‘贷款冷静期’对促进消费者理性消费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但不能过度夸大”。其表示,一方面,通过给予金融消费者7天的冷静期,7天内金融消费者可无理由还款且不负担任何费用,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消费者的非理性借贷行为。同时,“7天无理由还款”正好可与“7天无理由退货”配合,进一步促进消费者的理性消费,使得消费者在7天无理由退货后,还可无理由还款。

另一方面,“贷款冷静期”建立在金融消费者对自身负债能力的理性评估和良好的自控能力基础之上,从而避免金融消费者过度负债。有观点认为,“贷款冷静期”对消费者抵御消费诱惑和避免过度负债具有积极意义。实际上,缺乏理性评估能力和自控能力才是消费者难以抵御消费诱惑以致导致过度负债的根本。若消费者缺乏理性评估能力和自控能力,即使消费金融公司给予了“贷款冷静期”,消费者受到消费诱惑或将过度负债,也难以在7天内“无理由还款”。

倡导理性消费势在必行

近年来,贷款消费场景日趋增加,涵盖了生活、出行、租赁等方方面面。不过,过度借贷、多头借贷等问题也随之出现。倡导理性消费成为一种趋势。

去年12月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称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远离过度借贷消费营销陷阱。

今年1月份,在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陈小辉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可从三方面倡导理性消费,“一是借助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金融消费者的负债水平进行综合评估,据此进行授信,提前预防金融消费者过度负债;二是加强同业合作和交流,防止金融消费者多头借贷,以降低金融消费者的过度负债风险;三是就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和实际综合利率(包含各种费用后的利率)在贷前进行充分披露,降低金融消费者的非理性行为”。

苏筱芮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倡导理性消费有两条思路,一是针对不同资质用户给予针对性的定价,例如不久前“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有助于引导用户爱护信用、珍惜信用;二是费率透明,如实披露利率、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并提示用户不能及时还款所带来的风险。

(张洋 HN08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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