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新潮能源发布涉诉公告,显示公司因涉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广州农商行信托贷款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被列为被告,涉诉金额35.82亿元。
该诉讼纠纷起因于2017年6月,广州农商行向华翔投资提供规模为25亿元的信托贷款,新潮能源等18家公司或自然人为该贷款提供了差额补足和担保。2020年11月23日,广州农商行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正式立案,被告包括华翔投资、新潮能源等在内的18家公司或自然人。
公告称,新潮能源关注到相关媒体报道后,立即开展了核查工作,2021年3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律师送达该案件有关的起诉状和资料副本。内部核查显示,该《差额补足协议》未经新潮能源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决策,新潮能源也未找到相应的用印记录和文件存档。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所持有的佳木斯新潮纺织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因涉案被告及第三人数量众多,送达和保全程序尚在进行中。
关于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新潮能源称,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该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另外,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显示,本次诉讼案件涉及的《差额补足协议》签署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公司将联系《差额补足协议》签约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同时,公司已聘请专职律师和中介机构进行案情分析,组织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应对民事诉讼;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或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司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以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公司后续将以此案核查和处理过程为契机,争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坚决杜绝违规担保行为,规范日常印章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