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建议组建创新联合体 以产业链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

财经
2021
03/04
08:36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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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何时缴纳个税,业内一直有争论。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 周潇枭 北京报道

2021年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迈好的第一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要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搞出更多独门绝技。

去年以来,我国部分产业面临缺芯断供的风险,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围绕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科技攻关等话题,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多份提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提案指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部分关键技术、零部件、软件、检验检测设备等受制于人,科技型企业发展面临人才、资金、技术等难题,并提出了优化税收激励、增加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支持等建议。

部分民主党派还围绕种业、工业软件、人工智能等产业,如何推进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

像全国工商联今年重点提案之一,《关于持续优化税收政策执行 提升我国科技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案》建议,将上市科技企业授予个人的股权奖励,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调整为纳税人实际转让相关股权时。

民盟中央拟向大会提交的书面发言之一,《破解“四难”问题 推进中小微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提案建议,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支持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

瞄准短板集中攻关

疫情加剧外部环境变化,我国产业界愈发意识到产业链补短板的重要性。

全国工商联今年两会重点提案之一,《关于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提案》指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系统中大而不强,存在话语权小的“弱点”;在一些领域的关键技术、零部件、软件、检验检测设备等受制于人,一旦被“卡脖子”,很容易形成“断点”等。

该提案建议,以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建议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其中,针对民营企业参与“揭榜挂帅”过程中,还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组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建议建立相应机制。

民建中央《关于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提案》建议,瞄准产业链关键短板,在10-15年内集中优势资源予以长期稳定支持。应加大对基础零部件、关键材料、工业软件、检验检测平台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推动芯片、基础软件等自主产品加速应用成熟,形成完整的自主产业生态。鼓励采取“揭榜挂帅”、众包众筹、后补助等方式推进“卡脖子”技术攻关。

比如,工业软件作为推进智能制造的基础,其技术开发周期长、投入大,由国外工业巨头掌控技术标准,有可能成为被“卡脖子”的技术领域。

民建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软件产业创新发展的提案》建议,建立由国有资本为主导、多种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研发平台公司。整合已有工业软件企业、制造业企业工业软件相关资源,开展工业软件共性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

民盟中央相关提案建议,整合创新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共性技术平台,大规模应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政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促进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等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打通创新通道、提高创新效率。

解决人才、资金、技术等难题

民主党派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科技型企业发展面临一些难题,包括科技创新型引领性企业数量少、科技创新型人才匮乏、金融服务不到位、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需求间衔接不畅等。

民盟中央《破解“四难”问题 推进中小微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提案指出,调查显示,94.03%的企业技术创新经费主要来自企业自筹,获得政府扶持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存在困难。

比如,现有普惠政策中力度最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税收减免政策,多以企业获利为政策享受起点,尚在求生阶段的初创型、小微型企业无法享受。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多是轻资产型企业,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和担保能力,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评价体系不健全,也使得这些企业难以获得市场融资。

全国政协委员、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在提供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提案指出,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的发掘、利用和保护仍然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以核心技术、专利等为主要资产的创新型企业,在初创阶段几乎都会面临融资难、产业化难等多种困境。美国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票市场、收购市场等环节,有一套成熟的有利于创新转化的机制。其中,数量众多的天使投资人群体,在完成创新价值判断、前期培育、承担初创经济风险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人才方面,发现、引进、留住科技人才面临挑战。民盟中央上述提案指出,科技企业缺少对可信的高端人才的全面评估,不了解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可能会引进“东郭先生”。即便找到合适的人才,现实中也很容易出现因为融合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导致人才流失的情况。

技术应用和转让方面,也存在难题。民盟中央上述提案指出,调查显示,只有26.87%的企业获取技术信息是通过技术市场。虽然各级政府搭建了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也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但由于缺少权威、全面、可信的技术成果信息库,企业难以找到所需的技术。另外,技术的转移转化也存在困难,技术成果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

民盟中央该提案建议,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支持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构建全面、可信的平台系统,为科技企业技术转移、人才交流、科技金融等服务提供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风险投资市场环境,鼓励引导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项目。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及《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法规,加大对科创人才的激励力度。

全国工商联《关于持续优化税收政策执行 提升我国科技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案》给出的建议中,也指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建议调整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将现有的“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调整为纳税人实际转让相关股权时,以进一步强化科技企业股权激励效果。

“现实中,一些上市科技企业的激励对象,为了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不卖出部分股票以获取纳税资金。这不仅影响对科技人才的长期激励作用,由于激励对象往往是上市高管,当高管卖出股票时,往往被市场误读为对企业发展缺乏信心。”该提案指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部分税务专家获悉,股权激励何时缴纳个税,在业内一直有争论。现行政策要求不超过12个月期限来缴纳个税,有出于防止避税的考虑。但股权未转让、未获得实际收入和现金流的情况下,要求12个月内缴纳个税,确实可能遇到支付能力不够,以及股权转让时价格下跌的可能。

(王治强 HF01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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