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去年5月被立案不到10个月的时间,A股上市公司中信国安(000839)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昨日,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开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中信国安被查明在7年间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将被处以顶格处罚。
公司及高管拟合计领罚185万元
昨日中信国安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09-2015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中信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时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法人、董事长)、李宏灿(时历任公司副总经理、青海中信国安总经理)、孙璐(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罚款;对吴毅群(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李士林(时任法人董事长)、罗宁(时历任董事、董事长)、晏凤霞(时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计财部经理)、李向禹(时历任董事、财务总监)、严浩宇(公司总经理助理,时任青海中信国安常务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合计185万元。
中信国安表示,公司判断本次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依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指出,证监会处罚告知书已明确指向中信国安涉嫌虚假陈述,符合一定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报名加入索赔预征集,在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落地后依法起诉争取赔偿。
虚假陈述时间跨度长达7年
告知书揭示,经查明,中信国安涉嫌违法的时间跨度很长,从2009年到2015的年报都存在虚假记载。
2009年4月,中信国安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召开销售专题会议,在预计当年销售收入约4亿元的情况下,为完成10亿元销售目标,决定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同时按照10%价格让利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客户预付款利息。在财务处理上,青海中信国安收到客户预售款后,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贷记预收账款,同时虚构货物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资料虚增收入,在账面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底将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对冲核销。
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青海中信国安与中农集团、邦力达、四川农资、中农上海、湖北楚丰、安徽辉隆、河北农资、吉林倍丰、广东天禾和江苏永德丰等10家客户签订预售合同,在收到上述客户预付款后,实际发货82.74万吨,总金额11.73亿元(不含税);未实际发货部分计入账面收入,未发货资金占用成本为12%-15%,青海中信国安以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货物支付产生的财务费用未进行入账。
由此,青海中信国安六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各年账面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当年中信国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0.95%、51.54%、47.24%、154.23%、189.66%、6.56%。
此外,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间,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100%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进行了相应账务处理,同时确认了2015年1-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青海中信国安与前述10家客户签订保利、计息预售氯化钾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万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2020年年报业绩不容乐观
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中信国安实现营收19.36亿元,同比-20.70%,净利润-1.39亿元,同比-271.18%,期末每股净资产2.21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19.46万户。
根据中信国安2021年1月发布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亏损18.5-22亿元,主要是预计对公司所持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4.5%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4.80亿元;受疫情及行业整体下滑趋势影响,公司投资的联营合营公司利润下滑导致投资收益下降;受中信国安集团债务问题影响,公司子公司北京国安与广电方的业务合作放缓亏损增加,及报告期内股权转让收益(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47亿元。2019年度,公司盈利648.8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国安近几年已多次靠变卖资产所得的非经常性收益扮靓财报。2017-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录得2.60亿元、20.06亿元、648.83万元,而扣非净利润分别仅2233.40万元、-3.78亿元、-2.79亿元,业绩“加滤镜”前后悬殊之大令人侧目。日前中信国安又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睿博所管理的国安睿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三六零7107.69万股票(持股比例0.99%,账面价值约16.04亿元)中不超过5546.15万股份额。
受损股民可准备索赔
按照惯例,随着事先告知书的下达,证监会不久应会对中信国安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5月17日前(含)买入中信国安股票,且2020年5月17日晚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加入诉前准备,最终适格条件以处罚决定和法院确认为准。2020年4-5月间,该公司股东总数超过21万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切勿放弃依法维权挽回部分损失的机会。
二级市场上,自2017年11月创出14元以上的上市最高价后,中信国安股价14个季度中仅收获2根季阳线,今年2月最低曾触及前复权1.92元的低价,创2008年12月以来新低。3月4日早盘,其股价在2.2元上方窄幅波动,最新市值约88亿元上下,不到历史最高市值550亿元的六分之一。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