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官网今日披露的3份遵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遵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11号、12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虚列会议费。
2021年2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人保财险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罚款十万元。
同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人保财险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旭锋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对该公司的苏瑞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取得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
以下为原文: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