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度明确金融防风险任务仍要继续。那么哪些领域将成为金融严监管的重点,如何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金融风险防范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之一。
防范化解风险不能松懈
过去3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不良贷款、影子银行、高风险机构、互联网金融活动、处置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等任务均取得重要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20年,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但是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信用风险快速反弹,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可控。
风险防范是金融监管和金融业的永恒主题。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就此,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具有一定滞后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仍不能松懈,要统筹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日前在参加小组审议时曾表示,金融风险防范要高度关注三大问题:一是要保持宏观杠杆基本稳定;二是高信用债券违约影响了市场信誉,部分政府隐性债务高企,逃废债屡屡发生;三是跨区域、跨行业、跨境存在的金融风险不排除“灰犀牛”“黑天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要保持清醒认识。
严防资本无序扩张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表示,必须坚决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工党中央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加强产融集团监管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提案》。其中也表示,2021年是《金融控股公司试行办法》实施的关键之年,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支持国务院金稳委和人民银行的工作,保证申请设立金融控股的产融集团股权结构简明、清晰、可穿透,保证金控公司设立切实隔离产融集团的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
农工党中央表示,这有利于防止集团及成员企业利用复杂结构隐藏不当融资行为和与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无序扩张;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使多重加杠杆、风险集中等危害金融机构稳健的监管套利能够得到有效监管。
同时,农工党中央建议联合科研机构和企业,自主研发及生产“风险监控平台”,建立起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的防火墙。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构建全时间段的全息可视化实时监控体系,实现对产融集团内部的信用、投资、融资、担保等金融行为全过程风险预警监测。
不良资产处置需立法
防“不良”和杜绝“灰犀牛”是稳金融重要工作。对此,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在银行业不良处置方面也要制定法规条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刘峰说,规范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制定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可以填补金融法制空白,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法治化,更好地助力“六稳”“六保”。刘峰建议,有关部门将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纳入法规制定计划。在结构上,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条例可以分别就总则、不良资产清收、不良资产转让、不良资产重组、不良资产债转股、不良资产核销、法律责任、附则等作出专章规定。
民革中央也提交了《关于优化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提案。该提案建议出台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实施办法,包括:明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定位,特别是其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法律地位;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适时发放金融牌照,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融资渠道、信用评级、债券发行、银行授信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扩大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同业合作,支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公司债、金融债等;提升资产整合运作能力。加强构建以资产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体系,推进智能化的时效预警管理及数据库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组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发起区域性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平台和互联网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解决跨区域和异地资产处置问题。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