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美即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即控股”)及其五名董事继早前被裁定未有及时披露有关L’Oréal
S.A.(L’Oréal)于2013年建议收购美即控股的内幕消息后,遭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下简称“审裁处”)处以合共400万港元的罚款。
此外,该五名董事同时被取消担任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董事,或参与管理上市法团或任何其他指明法团的资格,为期8至24个月。五人分别为主席邓绍坤;执行董事佘雨原、骆耀文和郑永康;及非执行董事孙焱,而郑永康于关键时间亦兼任公司秘书。
审裁处裁定,美即控股延迟了大约三个月才披露L’Oréal的收购建议,而有关消息本应会对美即控股的股价带来正面影响。因此,当时沽售了美即控股股份的投资者对他们理应有权获取的消息毫不知情。
审裁处认为,美即控股违反披露规定的行为尤其严重,因为该公司不但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监察该收购建议的保密情况,而且在知道该收购建议被洩露后,并没有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公众作出披露。
最后,审裁处进一步命令:香港会计师公会对邓绍坤及郑永康采取纪律行动;美即控股及该五名董事支付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和法律费用,以及审裁处研讯程序的讼费;及该五名董事参加经香港证监会核准有关企业披露制度、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