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居民收入“蛋糕”质量,标准变了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定和扩大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十四五”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相较于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表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关系时,用的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不是“居民收入”。千万别小看了“人均可支配”这几个字,这几个字的分量可是相当的大,由此对居民收入增长带来的压力也是相当的大。居民收入是指一个国家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价值总和。人均国民收入这一指标能大体反映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包含的是居民总收入,亦即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等各项收入的总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生活水平的变化情况。虽然从大的收入结构来看,也和居民收入一样,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等。但是,两者还是在一定差距的。对居民收入来说,即便居民的消费意愿很强,居民收入也不一定都能够转化成消费,而要扣除一些影响消费的因素,如价格因素等,才能最终转化成消费。相反,居民可支配收入,就是扣除相关因素之后的净收入,是居民能够直接支配和消费的收入。因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远小于居民人均收入。正是这样的变化,2021年居民收入的“蛋糕”,难度要比往年大得多,质量则要高得多。如果能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那么,2021年居民收入增长的效率将大大提升,居民收入增长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也将大大提升。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呢?为什么要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居民人均收入呢?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要实现国内大循环,就必须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而消费的主要动力,在于居民的消费能力、消费实力、消费水平。因此,把居民收入这块“蛋糕”做好、做出质量、做出效率,也就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十分重要的方面。因为,如果只考量居民收入,而不看居民可支配收入,就会出现名义收入增长很快,实际收入增长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到时候,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时,就容易出现差错,容易被数据迷惑了眼睛。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出居民的消费实力和购买能力,从而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良好的基础。从全面小康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切实提高居民收入这块“蛋糕”的质量。我们常说,要把居民收入的“蛋糕”做大,还要把居民收入的“蛋糕”切好。但是,却忽略了要把居民收入的“蛋糕”质量做优。而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来衡量居民收入的“蛋糕”,显然无法做优居民收入这块“蛋糕”,而必须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和判断,来证明发展给居民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要知道,今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启程之年,从起步开始,就把居民收入增长的标准提高,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判断居民收入增长情况,是对各级发展经济目标的新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如果不高度重视,就很有可能出现居民收入增长跑不赢经济增长的现象,必须从头紧起。要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真正转化成消费,就必须全方位做好各项工作。虽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更加全面、要求更高的指标。从定义上讲,代表的是居民消费支出水平,更能体现居民的消费能力。但是,要想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真正转化成现实的消费能力,还不能只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而必须全方位做好各项工作。如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医疗服务的民本化、住房价格的稳定性、养老服务的多层次等。同时,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以及城市困难群体,如何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也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且必须在现代化目标下的新标准。总之,政府工作报告对居民收入增长的内涵做出调整,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调整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是一次大的思路转变,也是一次新的挑战,其出发点,就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启保持同步,能够让广大居民更加具有幸福感和获得感。反之,则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谭浩俊。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