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好未来教育集团(TAL Education Group,以下简称好未来教育)收购哒哒教育集团(DaDa Education Group,以下简称哒哒教育)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19 号),决定给予好未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好未来教育,2008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0年10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智慧教育、互联网教育、基础教育领域课外教育及海外留学业务,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欣欣相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哒哒教育,2018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基础教育领域线上青少儿英语教育业务,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上海卓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好未来教育和哒哒教育及其原股东Internet Fund IV Pte。 Ltd。、Datolite Gem Investments Ltd。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7174万元收购哒哒70.5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好未来持有的哒哒股权增至93.24%。2020年3月19日,哒哒教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经市场监管总局调查,以上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就好未来教育收购哒哒教育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照《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决定给予好未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向好未来教育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处罚内容,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好未来教育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文章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