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多个网络互助平台
相继退出
②相互宝
不确定性色彩加重
③水滴
曲线入股保险公司被否
郭树清主席表示
任何业态的金融业务
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则管理
回头再看
网络互助有点不一样的味道
01
互助平台退出+相互宝不确定性
近期重磅消息不断
2016年网络互助初发端时,区区就开始关注这个新事物,参加e互助计划至今,也写了几篇有关的小文章。
五年里,这个江湖,风起云涌,潮起潮落。
但是,最近好像有点不一样的味道,于是区区想再看看网络互助~
“美团互助”等互助平台,相继退出!
一是美团互助退出。2021年1月15日,美团互助发布关停公告“因业务调整,美团互助将于2021年1月31日24点正式关停”。
2019年6月入局的美团互助,虽是后起之辈,但在顶流爸爸美团的加持下,美团互助曾经表现出强大的爆发力,不到一年时间就大概达到2800万会员的高光时刻。
遗憾的是,美团从出生到关闭,只有一年半的时间。是经营问题,还是嗅到了什么,不得而知。
相互宝的“不确定性”,色彩加重!
二是蚂蚁集团招股书中对相互宝的不确定性表述。
2020年10月21日,蚂蚁集团披露的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显示“要么将相互宝整改得满足合规性要求,要么从蚂蚁集团业务中剥离”。
虽然,这个上市在马云爸爸的上海外滩论坛炮轰中灰飞烟灭了,但是,蚂蚁金服对于上线一年多就有超过一亿会员的相互宝的切割,一定是遇到了不可抗力。
水滴曲线入股保险公司,被否!
三是水滴曲线入股保险公司被否。近期,这个领域起家、风头最盛的水滴,据网络消息将赴美上市,其估值已高达百亿美元。
但是,该公司在试图曲线入股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时,被监管叫停。
相关内容参见《银保监会下监管函:安心财险,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责令停止车险新业务,高管限薪!》
郭树清主席:任何业态的金融业务,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则管理!
四是郭树清主席对科技金融的表述。
3月2日,郭主席在国新办新闻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我们也要求不管任何业态的金融业务,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则规范、法律法规管理,不能有特殊的例外”。
02
看过实例数据再分析
一个互助计划的细节数据
61个月参与互助计划,看看这组数据!
作为一个网络互助的业内观察者和参与者,区区从2016年2月4日起,一直参与e互助的网络互助计划,最近从该互助计划公众号手工人肉统计了部分数据,希望能管中窥豹。
①持续时间:2016年2月至今,共计61个月。
②参与互助次数:合计120次,除最近两个月每月一次外,之前都是每月互助分摊两次。
③平均每月分摊金额:平均每月分摊9.5元。
④分摊金额的波动性:方差是12.2,变异系数是0.37。
⑤合计分摊金额:580元。
⑥分摊金额的趋势性:在2018年7月,分摊金额有一次明显跳升,之前每月均值为6.3,以后每月均值为12.5。
⑦筹款达成度:据部分观察数据,筹款达到度(实际互助金/最高互助金)一般稳定在70%以上,有时会下降到60%左右。
⑧最高互助金:四十岁以前是40万,四十岁以后是35万。
三个规则变化!
不太清楚平台规则的调整程序和目标,我肉眼观察到至少有三个规则变化。
一是加收管理费。《互助须知》的4.3节,对于已经加入互助计划且所有计划都度过等待期的会员,自等待期结束次月起按人收取管理费用,每人每月1元。
每月每人仅收取一次管理费用,在每月公示扣款时收取。
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太清楚,管理费占比大概为九分之一到十分之一,比相互宝略高。
二是互助分摊频率从每月两次改为每月一次。从2021年1月开始,每月两次,之前都是每月两次。
三是每人互助分摊金额上限设定为每月12元。也是从2021年1月开始的,之前每月最高的分摊金额曾经达到过14.6元。
03
四个问题的思考
死亡螺旋会出现么?
网络互助需要资本么?
网络互助的“本质”是什么?
区区曾经在2016年写过《对E互助等类保险互联网产品本质浅析和思考》,将之定义为“后付费、后定价、期限碎片的互联网相互保险”,到现在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
后续,我还写了《用一个极简模型分析网络互助保险》和《从保险起源说起,再议“网络互助”》来进一步论证我的观点。
互助筹款的未决案件?
未决案件是保险经营过程中的一个基本术语,是已经出险但是未处理完的案件池,进口是出险,出口是结案,因此未决案件数量由出险率和结案周期决定。
网络互助在接到会员出险信息后,同样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核赔处理,因此肯定也存在未决案件。
对于传统保险公司,针对未决案件需要提取相应的责任准备金,网络互助显然没有。
网络互助当期互助筹款支付的对象,其实是若干期之前出险报案的会员。
“死亡螺旋”会出现么?
行业某位大伽在微博上针对某互助的数据做出了死亡螺旋的预测,区区恰好也是他的微博粉丝。
所谓死亡螺旋,用数学语言表示就是:系统中的两个变量x和y,x=f(y)和y=g(x),f、g都是减函数。
套用在网络互助中,x代表参与互助分摊的会员人数,y代表每人需要分摊的金额,即分摊会员人数下降导致每人分摊金额上升,每人分摊金额上升又会导致会员减少,恶性循环~
最终结果,就是人数越来越少、金额越来越高,互助计划崩盘。
真会这样么?从我参与的e互助计划看没有!
每月互助分摊金额其实在2018年7月有过一次明显的跳升,但并未进入死亡螺旋。
我认为,网络互助碎片化保险期限带来的低额缴费降低了会员的价格敏感性。另外,网络互助计划也在进化!
比如,加入了每人每次最高互助分摊金额限制,这样就避免了每次分摊金额无限上升。再比如,《互助须知》里用的是最高互助金,实际中是可能达不到最高值的。
这两个制度安排,能让互助计划缓慢演化,而不是快速进入不受控的死亡螺旋。
网络互助,是否也需要资本?
最后,再说下有关资本的问题!
尚不清楚“任何业态的金融业务”的内涵与边界,但从本文开头的消息推测与猜想,网络互助很可能已经进入了监管的视野。
股份保险公司需要偿付能力资本,互助保险公司也需要偿付能力资本,那网络互助是否也需要资本?
在《对e互助等类保险互联网产品本质浅析和思考》中,区区认为是不需要资本的。网络互助由于后付费,没有资金池,所以没有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由于后定价和最高互助金制度的设置,因此没有定价不足的风险;由于后付费,也没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因此也没有准备金风险。
在这里我需要对我之前的观点进行修正,网络互助涉及公众,甚至其会员规模可能远超传统保险公司的客户规模,确有必要宏观审慎。网络互助存在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这两块风险是需要相应资本的。
这里又有个悖论,网络互助的资本从哪里来,网络互助本身好像都不挣钱。
本文作者:黄志勇博士,银保监会产险精算处。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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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