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3月16日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文称,为提高直播带货产品供给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局近日对提升直播带货平台产品质量组织开展了行政指导。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直播带货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新业态,对活跃市场、促进消费、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产品质量不过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突出问题。
据市场监管总局透露,该局要求直播带货平台要提高质量意识,做学法守法模范,同时要迅速对直播带货产品质量进行自我对照和全面检查,第一时间处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带货主播,并学会举一反三,防范其他质量问题发生。
此外,直播带货平台要争创“品质直播”、强化平台内部产品质量管控;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在本次行政指导会上,相关直播带货平台还发布了网络直播商品质量保障自律承诺,提出了保障直播商品质量、积极依法履行直播带货平台责任、规范商品营销宣传、完善直播交易售后保障机制等自律措施,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
近年来,“直播+电商”便成为一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备受消费者推崇。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到4338亿元,同比增长226.2%,预计2021年这一市场规模可达12012亿元。
不过,自2020年以来,直播电商在野蛮生长的同时逐渐暴露出虚假宣传、售假等行业问题,因而遭到诟病和争议。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直播带货占比近六成。
随着直播带货乱象频发,监管层也不得不出手整顿该行业。2020年6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进行了全面的定义及规范;10月,市监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有关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登记、内容、审核、主播、打赏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管理细则。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监管文件不断出台,对行业而言是好事,相比无序发展,通过持续的监管施压,厘清平台、商家、主播的责任划分及其违法成本,让三方在直播过程中严格要求,同时也能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