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 深交所向湖北国创高新发出监管函

财经
2021
03/17
16: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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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 深交所向湖北国创高新发出监管函

2021年3月17日,深交所向湖北国创高新(SZ 002377,收盘价:4.13元)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两笔占用你公司资金,其中第一笔占用期间为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日最高余额为128.8万元,已于2018年12月清偿完毕;第二笔占用期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日最高余额为650万元,已于2019年4月清偿完毕。相关两笔资金占用均因股权转让后未及时交接财务,未及时清理关联方资金往来所致。同时,国创集团于2020年9月16日支付了资金占用费28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1年3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你公司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开展电子产品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选择不当。对于该业务,你公司主要充当代理人角色,未采用净额法核算营业收入及成本。你公司对2017至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分别调减2017至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1亿元、1.71亿元、1.81亿元,调减金额分别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7%、4%、4%。

三、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3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15年6月与国创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湖北国创光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权转让给国创集团。因你公司未实际缴付相关股权款也不享受分红,因此本次交易对价为0。针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3月5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相关事项。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1.3条、第2.1.4条、第2.1.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0年半年报显示,国创高新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沥青行业、工程,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4.55%、14.86%、0.59%。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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