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00576)发布公告,本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重新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执行日及以后会计期间,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相关列报,不重述比较期间数据。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