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介绍,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市高级法院起草了《关于北京法院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试行)》,在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建设上,落实了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体现了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要求,有利于更好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李艳红、薛峰为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冉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