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财经
2021
03/18
20:36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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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工作,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

对此,「看懂经济」邀请了几名看懂APP专家对此话题进行了深度解读。

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夏平

翼帆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校园贷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消费,作为一个没有自己收入来源的群体,这种引导很容易把年轻人带入歧途,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基础。过去的10年中,我们的监管思路是先做先尝试(在创新的口号下),出了问题再来管。事实上,这种监管思维对社会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很欣喜地看到近1-2年来,监管思维有了很大的改变。

对于校园贷,不仅严格禁止非持牌机构,也应该控制持牌机构的规模(特别是以消费为目标的贷款)。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现金经验。比如美国有助学贷,以付学费和补助日常生活为目标,在校期间无论是本金还是利息都暂缓偿付,直到毕业那一天,才开始偿还。这一类的贷款,有助于学生更积极地去度过校园生活。这类贷款在美国非常普遍,是学生获得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总之,以消费为目的的校园贷不可取,应加以严格的限制。以学习为目的的学生贷款,国家应大力鼓励,为金融机构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

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王昭彧

监管科技数据治理专家

鉴于两点:一是几乎所有大学生,包括财金类专业的大学生,自少时读书至走向社会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接受过系统的财商教育和训练,所以并不具备全面系统的财富管理能力,尤其是投融资能力,因此面对消费诱惑,极难自控,并因此坠入深渊。 

二是大学生自身并不具备生产能力,其生活支出的现金流多来自父母家人,或者助学贷款。此类现金收入,满足正常的学习与生活就已很脆弱,如果高财务杠杆地参与到消金业务之中,尤其是互联网贷款,往往会成为债务奴隶,将自己乃至家庭的未来给抵押出去。因此,五部委发文有很强现实意义,但这只是一个开始,要治本仍需全面加强财商教育,让年青人踏入社会之初,就能具备基本财务知识与金融风险识别能力。这方面,各方还需做更多。

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韩璐

金融科技研究

2016,2017年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此次的通知是对这两个通知的再强调。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像短视频运营公司(字节跳动)这类受年轻人追捧的公司都拿到消费金融牌照,那针对大学生及新入社会年轻人的消费贷产品只会呈井喷式增长。年轻人负债率也会越来越严重。如何从源头上去控制或防止那些既是踢球人又是裁判员的资本对于年轻人消费理念的侵蚀,是一个非常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国家会通过反垄断来限制某些领域的跨界业务运营。   

五部门联合出手!校园贷,可休矣

李凤文

北京看懂研究院研究员

总体来看,《通知》具有三大看点,同时也有三大考验:

看点一:对从事大学生网贷的机构进行严格限定。《通知》明确,只有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消费贷款,其他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等不得办理此项业务。无证机构向大学生放贷属于非法行为,是监管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同时,对小贷公司明确了“三个不得”,即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此举,有助于净化校园金融环境,维护良好的金融竞争秩序。过去,一些小贷公司盲目扩张规模,为了盈利不择手段欺骗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渠道对大学生进行精准营销,并通过非常具有诱惑力的宣传,片面强调消费贷的作用,引诱、误导大学生超前消费,导致不少大学生还未工作就背上了沉重的负债,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出现轻生的念头。对从事大学生网贷业务的机构进行严格限制,有助于大学生从正规渠道获得消费贷款,降低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的侵害,避免上当受骗。那么,对于小贷公司来说,怎样来对大学生进行有效识别,避免消费贷款的对象成为大学生,考验着小贷公司科技水平。只有具备先进金融科技手段的小贷公司,才可进行精准筛选,并加以有效识别,否则将触碰监管红线,受到处罚。 

看点二:强化了对合法机构开展校园贷的监管。《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大学生消费贷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业务规范。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放贷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不仅如此,还要求提供大学生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对大学生进行征信、收入、税务等综合评估,做好贷前资质审核,了解贷款的真实用途,严格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真正用于合理消费。同时,规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对贷款机构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的规范,彰显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在实践中的落实。那么,对于大学生放贷究竟控制在多大额度,银行自身大学生贷款总规模控制在哪一个水平,以及如何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确保贷款能够按期收回等,值得银行机构去认真的研究。既要支持大学生理性消费,又要合理控制信贷风险,也是对银行风控能力和风控水平的重要考验。 

看点三:更加突出了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许多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原因在于攀比心理的存在,对此,《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救助帮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三是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及时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如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各高校以及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是对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和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的考验。总之,规范大学生网贷业务,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大学生教育,提高金融素养是前提;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大学生合理信贷需求是基础;严厉打击非法机构、非法放贷业务是关键。只有多方配合,密切协作,才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看懂经济。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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