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

财经
2021
03/19
12: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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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指出,北京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决定了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对北京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对北京资本市场发展,对北京金融开放,都将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全文如下:

北京金融法院挂牌,蔡奇周强和“一行两会一局”领导联合调研并座谈

3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到北京金融法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委书记蔡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委副书记张延昆参加。

易会满: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

察看司法大数据平台

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单独设置,设立立案庭,审判一、二、三庭,执行局等7个内设机构,首批25名法官已全部到岗。蔡奇、周强等与会领导先后察看信息中心司法大数据平台及窗口服务区、5G融法庭等,并向云法庭、数字融合法庭法官询问办案情况,详细了解北京金融法院建设工作,并看望慰问法官。

易会满: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

了解法庭设立情况

座谈会上,蔡奇对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对中央有关机关的有力指导、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一行两会一局”的积极协同表示感谢。他指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和首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起点、高标准办好北京金融法院,助力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推动首都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易会满: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

蔡奇强调,要有效发挥金融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与大国首都相匹配的现代金融法治环境。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案件,更好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立足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引导规范金融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为金融机构在京发展提供法治支持,加强对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保护。围绕北京“两区”建设,依法支持金融服务领域改革创新,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文化金融、数字金融发展提供司法指引。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蔡奇强调,要积极探索推进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健全司法和金融监管机构常态化沟通机制,打造国家级金融法治协同平台。用好司法大数据,为金融审判和行业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要多出树立金融领域规则标准的典型案例,为全国金融审判工作树立标杆。创新涉外金融审判机制,提升在国际金融纠纷解决中的话语权。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蔡奇强调,要加强党对金融法院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将最优秀的金融审判人才汇聚到金融法院,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审判队伍。要加强对金融法院工作的业务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和西城区要提供支持和帮助。

周强指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施国家金融战略、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在中央有关单位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北京金融法院建设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正式开始办公。北京市委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工作,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开启新篇章。北京金融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北京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方向,强化科技支撑和司法大数据运用,扎实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过硬金融审判队伍,努力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专门法院。

易纲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对北京金融法院挂牌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易纲指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保障。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法治和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人民银行与人民法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希望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与人民银行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推动我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指出,北京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决定了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对北京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对北京资本市场发展,对北京金融开放,都将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北京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惩处市场违法行为、防范处置市场风险、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司法机关已成为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市场安全运行的重要力量。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潘功胜指出,金融案件涉众性强、复杂性高、宏观影响大,金融判例影响交易、左右监管、规范发展,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产生交易和投资的司法预期,对金融监管者产生制定和完善规则、有效实施监管的司法预期,对金融市场国际参与者产生中国法治水平、投资环境和投资价值的司法预期。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意义重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支持北京金融法院的工作,推动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快速,运营稳健。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领导马世忠、魏小东、齐静、殷勇、张家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参加。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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