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

财经
2021
03/19
20:31
亚设网
分享

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股权规定》)以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股权规定》自2020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同步在证监会和司法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对《股权规定》内容总体支持,建议尽快发布实施。证监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股权规定》。

《股权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是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三是落实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相关审批事项。四是对新问题予以规制,为新情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完善控股股东变更为唯一股东的备案程序,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例外情形;进一步明确对上市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可以免除适用的条款等。

证监会同步修订《实施规定》,修订内容包括进一步精简整合申报材料,删除现在已不适用的程序性过渡条款,修改新《证券法》取消的审批事项相应表述等。

《股权规定》及《实施规定》实施后,证监会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照《股权规定》《实施规定》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证券公司设立、股权变更等申请。

【第183号令】《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83号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

附件2:关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修改说明

【第7号公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7号

现公布《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附件2:关于《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修改说明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