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对新问题予以规制,为新情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
(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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