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3月22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3月22日,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裁判结果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等。
(文章来源: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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