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工信部发文称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信部、烟草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显示,本次《实施条例》的修改,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中解释称,这一修改主要考虑的是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以及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等,“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也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一致。”
南都记者通过梳理得知,目前世界各国对电子烟的管理政策都不相似,如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直接禁止电子烟产品的销售、分销及进口;英国将电子烟作为消费品进行监管,限制广告及促销;美国FDA出台《新型烟草产品上市前申请(PMTA)指南》,对于蒸汽型电子烟出台了全面详细的监管政策,但据多位出口电子烟到美国的业内人士透露,FDA目前暂时没有如期执行PMTA。
从事电子烟行业超过十年的林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之前韩国有试运行参照烟草专卖法,最后也不了了之”。林女士认为,《实施条例》修改后,对在国内线下销售的品牌影响会较大,新政虽然有利有弊,但长远来看仍是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
据悉,消息出街后,此前上市的国内电子烟头部企业雾芯科技,美股盘前出现下跌,截止发稿下跌27.13%。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