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银行推出彩礼贷的新闻得到了普遍关注。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彩礼贷与民法典及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平等的价值导向相悖,也违背政府关于移风易俗的
近日,九江银行推出彩礼贷的新闻得到了普遍关注。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彩礼贷与民法典及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平等的价值导向相悖,也违背政府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导向。因该行表示并无这一贷款类别,因此此举也涉嫌虚假宣传。3月18日该银行在其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称,已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由此暴露出来的合规意识和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将持续严查整改,规范金融营销行为。
婚姻中在双方家庭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一方收取一定的彩礼属于社会习俗,是社会中的正常现象,无可厚非。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地区收取高额彩礼成为婚姻的前提条件,这种潜规则一旦固化就可能影响年轻人的婚姻自由,助长将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交易化的风气,可能造成社会性的不良后果。假如允许金融机构推出和宣传彩礼贷,就会进一步为这种风气推波助澜。
当然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只要存在资金需求,金融机构便可以量体裁衣地创造出相应的金融产品。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根据一般金融规律,贷款应该流入能产生未来收益的生产性用途,方能确保贷款的偿还,同时产生促进社会生产和经济增长的正向效果,而彩礼贷并不具有这样的性质。结婚彩礼虽然需求巨大,但违约风险极高,因为贷款对象并非企业,所以担保等风险控制机制也难以设计,因此,若放任此种贷款或者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或者可能诱导金融机构以所谓彩礼贷的名义提供消费贷,助长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盲目超前消费的风气,导致其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这一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彩礼贷这次因站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很快得到纠正,但这很可能只是消费贷乱象的冰山一角,因为除此之外,所谓的“二胎贷”“美容贷”“墓地贷”等奇葩贷款一直广泛存在。金融机构出现这种情况很容易被聚焦,但也许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平台处在舆论聚光灯之外,也处在法律和监管上的灰色地带,更具隐蔽性,不良影响也更大更广泛。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事件是一个提醒,不能因为该具体机构已经道歉整改就放松对一般性的消费贷乱象的警惕,而应加强监管及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使金融机构、社会和金融消费者一同构建风险防范共同体。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之下,进一步大力发展消费贷,以发挥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良性效果,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也应治理消费贷乱象,这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支持消费并不意味着要帮助任何形式的消费,非理性的消费绝不在鼓励之列,相反应当通过良性的消费贷机制,来引导金融消费者不断提升风险认知能力,配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消费贷应当支持那些理性的、能带来未来生产能力提升的消费,目前应考虑的是如何设计监管机制、审核甄别机制和贷款风险管控机制。只有对彩礼贷等奇葩贷款明确无误地说不,才能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观念导向。
这提醒我们必须注意金融机构的短期投机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在消费金融方面发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等,都是政府支持的政策导向,然而并不意味着金融机构应该只看资金需求,只看能不能增加放贷、增多业务,而不考虑风险及贷款的社会效果。一些金融机构也许对这些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在思想上存在偷懒倾向,不加甄别地向非理性消费行为提供贷款,还美其名曰“业务创新”,这种不以深思熟虑为基础的所谓“创新”,其实是有很大危害的短期投机行为。
固然考虑到中小银行所面临的竞争激烈的现实情况,我们应当鼓励其另辟蹊径,发挥自身优势寻求满足特殊性的金融需求,发掘自己的独特市场。但这绝不意味着对其投机行为就应有更大的容忍度。中小银行只有克服懒惰倾向,扎扎实实地分析研究市场,将其资金与真正具有生产性的资金需求对接起来,才能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同时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