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大数据风控、助贷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随着互联网贷款新规、中小银行本地化等一系列监管要求出台,很多城农商行找上门来谈判合作,他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虽然银行核心风控不允许外包,但中小银行对大数据风控需求切实存在,也缺乏金融科技方面的能力。”一位大数据风控机构负责人表示,近期中小银行对互联网展业需求上升,业务量增加。
今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互联网贷款新规),强化合作机构集中度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目前,我国实行“政府+市场”征信模式,在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两家个人征信机构外,还存在上千家大数据风控公司,通过联合贷款、助贷、提供数据等模式与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农商银行合作从事线上贷款。这些大数据风控公司并未持牌,下一步何去何从仍属未知数。
春天来了还是洗牌将至?
监管对商业银行、网络小贷等互联网贷款“降杠杆”,联合贷款模式市场空间被压缩,但“助贷”反而获得短期增长机遇,唯长期发展路径不明。
“中小银行受异地经营限制,正在开始考虑回归本地业务,和大数据机构联合运营线上贷款等产品,包括联合设计产品、联合获客、联合风控、共同管理等。”一位大数据风控公司负责人表示。
自2019年以来,大数据公司除因违规爬虫问题被查,还受到一系列监管新规的约束,并影响联合贷款、助贷等商业模式。包括: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单笔联合贷款中的网络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放贷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把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的统称“合作机构”,合作范围涉及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其中,大数据风控领域合作包括联合贷款、助贷、提供风控信息等多种模式。
一般而言,蚂蚁、腾讯、百度、京东、美团、小米等大型互联网公司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多采用联合贷款模式(互联网公司出资比例一般为1%),互联网公司提供导流、风控等;360金融、乐信、拍拍贷等多以助贷模式与商业银行合作,助贷平台不参与出资,提供导流、风控初筛,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一些大数据公司仅向银行提供风控数据,不参与导流等。一位国有大行分行信贷审批人士表示,大行目前对普惠贷款的风控包括有基于规则的白名单制度、大数据风控模型。由于银行核心风控不能外包,该行接入数据弥补银行自身信贷数据不足,例如接入工商数据防范假国企风险,接入某企业征信机构的银税直联数据从事税贷业务。这些企业征信公司实际上是数据提供商,主要从事数据清洗、整理等工作,不会涉及风控模型部分。
招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曾分析,通常所说的助贷机构都只是帮助银行获客以及帮助客户准备申请资料,规模较小而且主要是区域性经营,不掌握流量入口也没有大数据风控能力。而蚂蚁集团的助贷和联合贷款的区别只是蚂蚁集团出资与否,贷款的获客、信评、定价以及贷后跟踪等环节主要掌握在蚂蚁集团手中。
按监管规定,银行需自行掌握风控核心环节,但实际上,中小银行大多既缺乏线上流量、又无力掌握大数据风控技术,逐渐沦为作为纯粹的互联网贷款资金通道。金融科技正面临严监管趋势。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以“信用信息服务、信用服务、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修复”等名义对外提供征信功能服务,适用本办法。此前,有市场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市场非持牌机构会有一些限制,但是还会存在实际落地的博弈,因为消费金融实际上有需求,征信局对于风控和大数据机构的监管也在探索。另有市场非持牌机构负责人认为,如果按照上述办法,非持牌机构的业务空间极小,现有风控服务将难以开展。
上述大数据风控公司负责人坦言,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中,数据字段给到银行部分很少,银行无法凭此做出风控模型;银行品牌也缺乏露出,客户无感知,协议也约定银行不能主动营销客户,银行实际上沦为资金方。在新的监管政策下,联合贷款乃至大数据公司必然收缩业务,而银行的风控需求仍在。短期内,助贷机构满足新的监管规定后,仍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他认为,互联网平台具有大数据垄断地位,通过客户和数据垄断以科技之名行信贷之实质,而又不承担信用风险,这是监管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一旦风险失控将会立刻外溢至金融机构。
如何监管大数据风控?
绝大多数大数据公司并未持牌,而持牌是未来的监管方向。对于市场上存在的逾千家从事助贷、大数据业务的公司,下一步何去何从?
近年以来,监管机构多次强调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和金融诈骗活动。央行征信管理局今年1月表示,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延伸了征信的内涵,将信用信息定义为,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把利用信用信息对个人或企业作出的画像、评价等业务界定为征信业务,意味着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数据助贷业务、大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实质从事信用评价等业务的活动均被纳入了监管范畴。蚂蚁旗下芝麻信用、腾讯旗下微信支付分等信用评分类产品,一些大数据公司将受影响。
“没有数据,银行是接不住互联网流量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按上述办法,用大数据生成客户画像用于风控或营销,也需要征信牌照。千余家大数据公司不可能每个都发牌,但涉及收集、处理信用信息的公司的客户数据对社会仍有巨大价值,持牌后让这些信用信息合法合规地为社会所用,也可为金融机构管控风险打下数据基础。
长期来看,一种解决思路是信贷专业化分工。一位助贷机构负责人表示,在大部分银行尚不具备实质性风控能力的时候,可要求助贷机构通过体系内牌照来分担风险。如此,金融科技既纳入了监管,同时规模可控,风险不会外溢,行业仍可快速进步。其次银行和助贷机构联合运营,共同管理、分担风险,这对银行建立自身风控能力最有帮助,同时也能满足银行业务上量和自己把控风险的需求风险。不过,银行管控风险的前提是先有数据,大型互联网平台应更多共享数据,但这涉及数据所有权和征信管理等问题仍需处理。
参考国际经验,美国信贷产业链已经高度分工,获客、贷款发放、已发放贷款转让、存量贷款贷后管理、贷款证券化已高度专业化。其中,贷款发放(loan origination)牌照相对容易获取,此类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只能用本身的资金或短期拆借资金放贷,将发放贷款卖掉或证券化。“贷款公司能否生存下去取决于是否有人愿意受让贷款。贷款的买方,自身可能是没有销售力量,也不会或不愿做单笔贷款的授信风控,但会根据贷款公司的历史数据、以及审贷政策、流程、系统、合规来评价其信贷能力和预测整包贷款的质量,并且基于此定价,也会要求卖方自持一定比例的贷款做劣后,这样,作为卖方的贷款公司自然都会高度重视其贷款质量,而每一方都做自己擅长的事,选择自己偏好的商业模式,形成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在国外工作多年的大数金融董事长柳博如此建议。
此前,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601099,股吧)区金融基础设施技术援助负责人赖金昌曾提出,未来中国的征信市场结构可能分为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就是全面征信机构。不可能太多,估计也就3家左右。第二个层级是专业征信机构。专业征信机构在某些领域有专长,可能在保险、信用卡和零售信贷领域。第三层级是数据服务公司,或者是风险管理服务商。
(作者:辛继召 编辑:曾芳)
(董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