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早间,针对员工涉嫌监测数据造假一事,聚光科技(300203.SZ)披露补充公告,再度强调造假事件“系个别运维人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均未参与其中。
据悉,此前一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曾发布消息称,在生态环境部检查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时发现,聚光科技等三家公司等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侦办中。
或受此消息影响,聚光科技当日股价大跌20%,总市值蒸发约14亿元。
3月26日,随着聚光科技披露公告与造假事件“撇清关系”,公司股价现已出现回升,午间收盘报13.41元/股,上涨6.43%。
涉事人员已被解聘公司未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聚光科技成立于2002年,主营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实验室仪器等领域的仪器仪表等,2011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聚光科技负责承担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汀钢铁”)在线监测系统运维,3月7日至8日,松汀钢铁4#300平米烧结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拔掉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管的方式,使违规生产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聚光科技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
3月25日,深交所就此向聚光科技发函,要求其补充说明公司在造假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等。
截至中国科技新闻网发稿前,聚光科技尚未就深交所问询函作出回复,不过,据其3月26日早间披露的补充公告显示,早在3月19日,公司便与涉事人员解除了劳务合同。
公告中还称,聚光科技针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分为专业技术类、管理类,下含数十项校验标准、操作指导书、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
目前,聚光科技已对其在河北省的销售、运维情况进行自查,公司未收到相关部门就前述案件的任何正式立案文件,也没有因新闻报道提及的事件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官方通报暂停验收河北省签约项目影响不明
针对前述违规事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通报称,将聚光科技和涉及造假人员列入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绩效评级为A 级、B 级和引领性的工业企业,不得聘用聚光科技进行自动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等运维服务;禁止聚光科技参与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对其安装在河北省企业的设备暂停验收、联网等。
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2017年6月,聚光科技控股子公司曾分别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两项废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及水运营10年期管理项目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7098.49万元、8211.12万元,该公司2020年半年报披露,截至2020年6月末,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进入运营期。
在2021年3月25日的公告中,聚光科技还提到,该公司2020年度签订合同总金额约50亿元,在河北省签订的环境监测合同金额约1.8亿元,其中设备运营维护合同金额约3000万元,监测设备合同约1.5亿元。
针对上述已签约项目是否会受造假事件影响产生变动,中国科技新闻网联系聚光科技证券部进行问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此外,针对禁止参与河北省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一事,聚光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环境监测相关仪器仪表等,运维等服务类收入占比很小,2018至2020年,河北省运维等服务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仅为0.2%、0.6%、0.4%(未经审计)。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