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扩大这些可投资的绿色资产的标的范围呢?我认为把投资范围从‘贴标’绿债扩大到‘实质’绿债就是一个重要的尝试。”3月25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说。
马骏在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举办的深圳2020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案例展示交流会表示,中国绿色债券市场从2016年才开始启动,过去5年中发行了一万多亿的绿色债券,存量也是1万亿左右,这个存量和国内及全球的对绿色资产的投资需求相比是非常小的。
马骏所说的“实质绿”,是在当日举行的绿色金融交流会上,中债登深圳客户服务中心和中债金融估值中心展示的“中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指数”,为国内首批中债绿色债券系列指数,该指数“实质绿”债券识别理念,即将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行业、主营业务等信息作为成分券辅助识别依据。指数成分券中不仅包含官方贴标绿色债券,还包括根据相关标准筛选出的存量未贴标绿色债券,基于实质胜于形式原则,提升“实质绿”债券发行人积极性。该指数成分券覆盖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发行人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待偿期一个月及以上的“实质绿”债券。截至2020年12月末,中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指数成分券数量共257只,债券市值规模3771亿元,指数近3年的年化回报5.28%。
马骏表示,要把“实质”绿作为标准、规范的绿色金融产品类别推广,监管部门还可研究谁来明确实质绿的标准、是否需要监管部门出台文件规范统一实质绿;有了实质绿的标准之后,是否需要第三方认证,或者明确哪些实质绿需要认证,那些不需要认证。如果没有认证,可能出现对实质绿的“洗绿”问题;但如果认证要求太严,又会增加成本。因此,未来需要在成本和质量之间取得的一个平衡。如果能够在不过分地加大成本的条件下把实质绿的存量做大,同时也保证质量,及有效防范洗绿风险的话,这是最理想的。
自2016年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势头迅猛,走在了国际前列。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列为重要工作。2019年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深圳绿色金融法治化领域成功开展了先行示范。
马骏表示,碳中和是未来绿色发展,也是绿色金融发展一个重要的抓手。例如,可开发和碳足迹挂钩的金融产品,即贷款或债券利率可跟项目的碳足迹挂钩,如果贷款支持的项目所产生的碳排放下降的速度比预期来得快,贷款利率可以比原来预期的更低,否则就会更高,碳足迹挂钩的金融产品可以持续地对借款的企业和项目产生动力和压力,激励他们不断地减少碳排放、降低碳足迹。
此外,发展转型金融。传统的绿色金融多数关注“纯绿”的经济活动上,但事实上一个经济体当中可能有10%左右的经济活动是接近纯绿的,还有90%的活动都要排碳甚至高碳的。现阶段不可能将所有排碳的经济活动都排除在金融支持范围之外。关键在于金融支持这些活动的方式,应该创造更多产品和工具去支持现在是高碳的,但未来可以转化为低碳甚至零碳经济活动的项目。这种项目就是要用转型金融产品来进行支持。近期有的国际开发性机构咨询,可否向煤电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并募集股权资金并购这家煤电企业,将该企业在若干年之内转型成为一个新能源企业。即虽然现在投资的是一个高碳企业,但未来会变成低碳或零碳的企业。
(李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