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地铁禁用移动充电物品,需向市民充分解释。
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热议。对此,西安市市民热线及西安市轨道办负责地铁运营的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暂未接到正式通知。
“不让吸烟可以理解,但不让带移动充电物品真的很困惑”,这是包括西安市民在内不少网友的共同疑问。现实中,扫健康码、看视频刷社交媒体、工作沟通等,都离不开手机。为此,随身携带移动充电物品几乎已成出行必备。
一方面是乘客对充电的刚性需求,另一方面西安地铁却禁用移动充电物品,个中冲突显而易见。但为何要禁用,征求意见稿并没有给出解释。那么,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这项措施的必要性在哪里?
地铁限用移动充电物品此前也确有先例。广州等多地的地铁都曾出台相关措施,但并非“一刀切”,而是分类分区域管理:有的是规定容量,有的则是建议不在地铁上使用。此次西安的规定却明确要“禁止”。
现实去看,限用移动充电物品,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部分移动充电物品质量低劣,会出现自燃、爆炸、冒烟等现象。但无论何种原因禁用,都无法回避“此举会影响公众出行”的现实。
诉诸经验,移动充电物品的爆燃概率极低,却因此就“一刀切”地禁用,是否有些用力过度?
其次,就算一些地方有限制性措施,但并非强制性规定,少有像西安这样严厉的。而且对比去看,更多有地铁的城市都未曾对其明确禁用,西安有关部门有必要给出更为充分的理由向公众说明。
最后,政府要依法行政,地方在立法过程中自然也要依照法律而行。就此去看,西安方面也有必要就其中的相关法律依据跟公众解释清楚。
此外,还须考虑的是:禁用举措如实施,相关部门该为出行市民提供何种替代服务?比如,在地铁内设置应急充电服务口,尤其是在涉及扫健康码、手机付费等区域提供快充服务等。此前,上海部分地铁车厢内提供USB接口,方便市民充电,就得到了公众点赞。
“禁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热议,盖因其触及公众利益。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积极参与政策的制定,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公众积极介入公共治理的直接体现。就此看,为充分保障公众权益,政策制定方也不妨对相关疑问进行解释。如此,既可答疑解惑,也可以让公众在对公共事务的充分参与中提升获得感。
一个小小移动充电物品,背后反映出的其实是公众诉求和政府管理之间的平衡问题:如何既不忽视个体的权利诉求,又能保障公共安全,值得更深入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或修改实施方案,或出台配套措施,如此,才能让“征求意见”的过程真正成为改善公众权益的保障。
□李有理(媒体人)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