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对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有利于斩断债务风险传递,地方国企信用将获改善。
《意见》指出,要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要分类管控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债务水平。督促指导企业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
中信证券债券首席分析师明明表示,风险监测机制采纳“一企一策”是《意见》的重要提法。债务风险突出的地方国企将被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定制”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从而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