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风科技(600081.SH)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各方协调工作较多,回复工作尚需时间,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无法在反馈意见要求的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经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审慎协商,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2021年3月10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于2021年4月22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由于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的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评估数据即将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评估,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38号)等相关规定,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公司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查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本次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