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去年净利增长38% 基金投顾业务爆发式增长 国泰君安尚欠1亿保荐费

财经
2021
03/29
22: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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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去年净利增长38% 基金投顾业务爆发式增长  国泰君安尚欠1亿保荐费

中国银河去年净利增长38% 基金投顾业务爆发式增长  国泰君安尚欠1亿保荐费

3月29日晚,中国银河发布2020年年报。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7.4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2.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37%和38.5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84%,同比增加2.20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71元。公司同时提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的分红预案。


基金投顾业务爆发式增长

经纪业务方面,银河证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7.47亿元,同比增长38.89%。2020年,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未审计数据,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单体券商口径行业排名第2,市场份额5.05%;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净收入单体券商口径行业排名第4,市场份额5.27%,全年保有规模人民币1,566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39.2%;融资类业务利息收入单体券商口径行业排名第4,市场份额5.49%。

另一方面,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银河证券继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财富管理业务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互补、网络网点并重的策略,以精准分析助力分支机构经营展业。作为券商基金投顾市场首批试点券商中分支机构最多的券商,也受益于下半年基金火爆,银河证券的基金投顾业务在2020年下半年爆发式增长。相较半年报业务数据,2020年下半年,银河证券基金投顾业务委托客户数增幅达22.62倍,委托资金增61.5倍。同时,银河证券大力加强机构客户服务力度,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产品供应结构,机构客户股基交易量占比由2018 年6.6%稳步提升至2020 年10.4%。

投行业务方面,受益于公司大投行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前期积累的投行项目逐步进入业绩释放期,2020年银河证券投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7亿元,同比增长88.57%,总承销规模创公司历史纪录,其中股权融资金额排名第8。具体来看,在股权融资业务上,公司主承销金额合计人民币418.23亿元,同比增长362.80%。在债券承销业务上,总承销金额首次超过千亿,达1206.72亿元,同比增长85.05%。此外,银河证券不断强化债券产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2020年承销发行了3只绿色债、7只疫情防控债。

国际业务方面,凭借银河国际在中国香港的平台以及银河-联昌在东盟地区的业务网络,银河证券将业务推广到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自由贸易区建设,使内地资金、内地资产与全球资金、全球资产紧密结合。2020年,银河国际控股逐步拓宽多元化业务收入来源,跨境业务实现快速增长,跨境收益互换合约规模增长49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增长至27.85亿港元。银河-联昌证券、银河-联昌控股继续保持其在东南亚地区股票经纪业务的市场领先地位,于新加坡市场、马来西亚市场分别排名第一、第三。

五年前保荐国泰君安还剩1个亿保荐费用未收

值得一提的是,银河证券2020年业绩虽然不错,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年报后发现,除了上述管理层总结的业绩亮点外,其年报还有许多可读之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河证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一笔应收国泰君安的账款,其账面价值为1.08亿元,账龄已达到3年以上,2019年末,账面价值为1.48亿元。其欠款性质为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

接近银河证券人士表示,该笔款项应为应收国泰君安A股IPO时的保荐承销费用,每年国泰君安向银河证券付一部分,而当年做国泰君安IPO的投行人士已离职。该人士还透露,券商之间有需求互相保荐、承销、财务顾问,款项分期付款并不少见。

国泰君安A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6月26日。其招股书显示,银河证券与华融证券同为联席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平安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西南证券同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A股IPO的发行费用约为3.9亿元,其中保荐与承销费用3.75亿元;审计费用720 万元;律师费用600 万元;发行手续费:210.15 万元;信息披露费392 万元。国泰君安A股IPO一共募集资金约为300亿元。

银河证券2017年1月上市,其招股书中财报显示,国泰君安于2015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均欠款 1.73亿元。2017年3月,银河证券披露了公司上市后首份完整年度年报,2016年底,国泰君安欠款数依然未变,为1.73亿元。2017年底,国泰君安欠款数下降至1.48亿元,但2018年、2019年,国泰君安又未归还该款项。直至2020年年底,该笔应收款项下降至1.08亿元。也就是说,五年时间,国泰君安共计支付了银河证券约6500万元保荐费用。

但从种种迹象来看,承销费用未付清,也不妨碍国泰君安和银河证券正常合作。国泰君安是银河证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之一,银河证券披露: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泰君安应当建立对公司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公司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职,履职时未发生重要利益冲突情形。”

从银河证券披露的会计政策、会计数据来看,也应该不会对此笔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简化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且/或者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组合采用减值矩阵计提坏账准备。

国泰君安家大业大,自然对银河证券而言,该笔款项应该不存在显著信用风险特征。不过,保荐费用分数年收取,不管国泰君安与银河证券对该笔费用协议如何,也是一件有趣的事儿。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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