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7个月后,“微波炉大王”格兰仕拟要约收购全球白电巨头美国惠而浦集团旗下A股公司惠而浦一事有了新进展。
根据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而浦”)最新的公告,其于3月26日收到格兰仕家用电器送达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67亿股,占惠而浦中国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1%。若要约收购完成,格兰仕将持有不低于惠而浦中国51%的股份,惠而浦中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作为A股市场少有的外资巨头控股的上市公司,惠而浦于2004年7月2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至今尚未登陆资本市场的格兰仕早在2020年8月就已向其抛出了“橄榄枝”。对于此次收购的态度及意愿,3月29日下午,惠而浦方面在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格兰仕宣布计划于3月31日启动部分要约收购,“惠而浦集团对此表示欢迎,并且对中国市场的战略初心不会改变,包括面向中国消费者持续推动惠而浦这旗舰品牌的增长。惠而浦集团具有十足的信心,并承诺继续令中国业务更强”。
相比之下,针对该项收购,资本市场并未马上给出积极反馈。截至3月29日收盘,惠而浦报收8.18元,跌幅超过6%。
要约收购价远低于当前股价
资料显示,惠而浦前身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与美国惠而浦集团合作后更名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旗下拥有惠而浦、帝度、荣事达等品牌,涵盖冰箱、洗衣机、洗碗机、干衣机,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等系列产品线。
根据惠而浦公告,此次要约收购价为5.23元/股,要约收购数量为4.67亿股,占惠而浦已发行股份的61%,涉及金额达24.45亿元,要约收购期限自3月31日至4月29日。
值得一提的是,5.23元/股的要约收购价,相较于惠而浦8.81元的最新收盘价折让约40%。那么,格兰仕的此次要约收购能否顺利完成?
“我认为此次格兰仕完成要约收购的可能性比较大。”3月29日,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推测,“该项收购并非恶意收购,要约价格应该是各方此前就已谈妥,所以这个低于二级市场行情的要约或已经得到主要股东认可。”
惠而浦2020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第一大股东是由美国惠而浦集团控制的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51%。第二大股东则是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23.34%。
实际上,从财务数据来看,近几年惠而浦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据公司财报,2017年至2019年,其营收分别为63.64亿元、62.86亿元、52.8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97亿元、2.62亿元及-3.23亿元。1月底,惠而浦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称,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1.5亿元到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3.3亿元到3.6亿元。
“过去几年,惠而浦(中国)有过亏损,也有过盈利。”记者注意到,一天前,格兰仕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梁昭贤曾在公开场合回应称,“我们做要约收购,其实并不会看这家公司过去一年或者两年的短期财务表现,而是看长期协同效应,以及这家公司长期潜在价值。格兰仕不是做财务投资,更多的是从整个产业发展、战略上去考虑。”
收购背后的意图
创立于1978年,于1992年进军微波炉领域的格兰仕,是中国家电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格兰仕官网显示,其主要生产经营微波炉、空调器、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箱、电水壶、冰箱、洗衣机、吸尘器、加湿器、电烫斗等产品,是一家综合性白色家电和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
“格兰仕是以小家电起家,最大的优势在于厨房电器领域比如微波炉、蒸箱、烤箱等,而惠而浦的主要优势在于洗碗机、冰箱等。根据格兰仕的说法,其一直是美国惠而浦集团在小家电业务上的重要供应商,双方供应关系已超过15年。如格兰仕将惠而浦收入麾下,对双方来说都是相互补充和完善。”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剑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此外,惠而浦之后易主格兰仕,后者将实现“曲线上市”。
回首格兰仕的历史不难发现,与其几乎同时期成立的家电企业,如格力、美的等,早已登陆资本市场。然而,格兰仕至今未上市。
“无论是单独IPO还是借壳上市,这都是我们考虑范围之内。我们做要约收购,自然是把所有选项都考虑过了才去做。但做了这个交易后,一些之前可能选择的选项不再存在,我们是(表示)认同和接受。”3月28日下午,梁惠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格兰仕与惠而浦在微波炉、洗衣机等业务上有所重合。根据惠而浦在公告中的表述,格兰仕方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要约收购完成之后的5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转让、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竞争企业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格兰仕收购惠而浦后,所面临的最主要的是品牌整合问题。”张剑锋建议,格兰仕应将惠而浦品牌作为高端品牌单独去操作,而不是将其打上格兰仕的烙印。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