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利邦(00891)发布公告,基于仍在进行中的中国香港及百慕达清盘呈请﹔最近获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百慕达时间)(仅为重组目的在非强制性基础上)委任联席及个别临时清盘人﹔以及全球公共卫生事件这些因素,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于指定时间内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公告及向其股东寄发2020年年报。
延迟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及延迟寄发2020年年报(如落实)将分别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6(2)(a)条的规定。然而,董事会仅此强调集团营运维持正常,并将继续与核数师紧密合作,务求尽快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
按上市规则第13.50条的要求,公司将就延迟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申请其股份自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以待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